关于《温州市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西湖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8月28日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温州市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编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温州市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编制
数量:1预算金额(元):400000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采购内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项目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治理2021年工作要点和重点指标分解表的通知》(浙分类办[2021]4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的通知》(浙分类办[2021]6号)文件要求,需在年内编制《温州市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经前期对接了解,温州市住建局正在委托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温州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已具备部分基础数据。从节约经费和按时完成编制等方面考虑,我局拟在此基础上通过单一采购方式,委托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步编制《温州市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
二、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充分性及必要性
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基本符合《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之相关规定。
三、结论
论证小组认为,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温州市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是合适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28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8月28日至2021年9月3日
四、论证专家组名单:王甜温、杨志华、沈汉标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968673
传 真:/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8号
七、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709.4 KB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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