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新治河生态治理及修复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莲都区新治河生态治理及修复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 所在地区: | 浙江-丽水-莲都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8月31日 |
发布时间:2021-08-31 03:5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莲都区新治河生态治理及修复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序号:LD[2021]081号
建设单位:莲都区碧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单位: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1年8月31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何仪、0578-2028308
中标候选人:
牵头单位:浙江同和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水利行业丙级
联合体成员单位:浙江汇力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王亮证书号码:浙1332011201227001
拟派设计负责人:尹奇 证书编号:G3300309771
拟派施工负责人:王亮 证书号码:浙1332011201227001
预中标价:总价(大写):柒佰叁拾柒万贰仟贰佰叁拾元整(小写:¥7372230.00元)
设计费(大写): 玖万零伍佰贰拾玖元整(小写:¥90529.00元)
工程费用(大写):柒佰贰拾捌万壹仟柒佰零壹元整(小写:¥7281701.00元)
工程费用下浮率:9.90%
工期: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不包括施工图审查时间)。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公示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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