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直属公路养护管理段养护除雪
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采购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招标方式:(略)
4.采购总预算:(略)
5.采购需求:(略)
6.最高限价:(略)
7.合同履行期限:(略)
8.标段划分:(略)
9.是否兼投兼中:(略)
(略).质量要求:(略)
(略).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略).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略).投标要求:(略)
(略).本项目如因疫情原因导致采购项目相关内容发生变动及澄清、将以补充通知形式发布、请您及时关注本项目发布媒介关于本项目的一切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正常投标,敬请配合,感谢您的积极参与及理解。
(略).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应积极响应并遵守国家、地方防疫防控政策及措施。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相关之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4.近三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近三年内申请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
6.近三年内申请人未发生项目安全事故,所投产品满足国家排放环保标准;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登记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包的投标登记申请,以先后获取文件顺序为准;
8.申请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9.申请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略).涉黑涉恶企业、个人或有涉黑涉恶不良记录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略).供应商必须要保证所投内容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地方相关的要求,并承担其全部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对在项目持续期间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验收检查。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可于(略)年8月9日至(略)年8月(略)日(北京时间每天8:(略)
2、采购文件费:(略)
四、公告期限:(略)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及相关全部要求为准。
六、开标:
1、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七、本次采购公告发布媒介:(略)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