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项目颗粒物(PM2.5)组分检测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 | 发布日期: | 2021年7月28日 |
一、项目信息
n采购人: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波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
n项目名称: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项目颗粒物(PM2.5)组分检测
n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n数量:1预算金额(元):399816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项目颗粒物(PM2.5)组分检测
n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99816
n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2021年继续开展“空气污染(雾霾)对人体健康影响监测与防护工作”项目,要求检测方法和检测要求与往年一致。2、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具备承担“空气污染(雾霾)对人体健康影响监测”工作的能力,检测过程有统一要求的质控措施,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制定了符合国家项目方案要求的实验室标准操作规程、方法确认报告、质控手册等文件。3、2019年开始,浙江省疾控中心、杭州疾控中心、温州市疾控中心等全省多家疾控中心均由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空气污染(雾霾)对人体健康影响监测”工作,项目均顺利完成,项目成果通过验收。4、为了保证实验室检测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项目实施的连续性,论证小组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推荐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任务。
n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n名称:中谱安信(杭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n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n三、公示期限
nn 2021年07月28日 n 至 n 2021年08月04日 n n n
四、其他补充事宜
n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n五、联系方式
n1.采购人信息
n名 称: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波市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心)
n联 系 人:徐老师
n联系电话:(0574) 87680041
n传 真:/
n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永丰路237号
n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n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n联 系 人:徐老师
n监管部门电话:0574-89388441
n传 真:/
n地 址: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n六、附件
n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n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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