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翁垟街道沙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乐清市翁垟街道沙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乐清市 | 发布日期: | 2021年7月15日 |
发布时间:2021-07-15 04:1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翁垟街道沙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乐清市翁垟街道沙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于2021年7月15日 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1年7月16日始三个工作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是否乐清企业 | 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 1 | 乐清市城镇建设工程公司 | 是 | 53336622.00 | 胡银朋 |
废标及废标依据: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理由 | 废标依据 |
| 浙江中乐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中安全员未按“建质【2008】91 号”文件要求配备, | 根据招标文件第26页2.2 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评审的必要条件。凡不能满足下列必要条件之一的,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后续评审:“(8)注册建造师“B 类证书”和专职安全员“C 类证书”(按“建质【2008】91 号”文件要求配备), 应提供相应人员证书扫描件;“B 类证书”、“C 类证书”如正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否决其投标,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乐清市翁垟街道沙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电话:13868777009
投诉受理部门:乐清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0577-62537001
监督部门:乐清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0577-62537001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577-61882618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
浙江恒鸿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中乐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乐清市翁垟街道沙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1年7月15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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