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宣平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丽水市莲都区宣平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 所在地区: | 浙江-丽水-莲都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7月7日 |
发布时间:2021-07-07 06:1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丽水市莲都区宣平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序号:LD[2021]059号
招标单位:丽水市莲都区水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开标时间:2021年7月7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林秋丽0578-2571155
中标候选人:丽水市新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陆拾贰万叁仟陆佰元整(¥:623600元)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王立华注册证书号:JLG2013210011
监理服务期:各标段实际施工工期及施工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企业资信:丽水市新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获得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AAA级监理单位;业绩:1.丽水盆地易涝区防洪排涝好溪堰水系整治三阶段工程,监理项目投资9919.56万元,监理服务起止时间为2016.4.1-2020.5.28;2.丽阳溪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监理项目投资29528.51万元,监理服务起止时间为2016.4.15-2020.7.22
公示时间: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2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或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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