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兴县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续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湖州-长兴县 | 发布日期: | 2021年6月15日 |
一、项目信息
n采购人:长兴县公安局
n项目名称:长兴县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续租项目
n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n数量:1预算金额(元):51000000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服务期:三年。完成服务期内长兴县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续租需做的所有工作,包括监控智能化升级、普通监控摄像头升级、点位调整和补盲、视频监控拓展应用系统建设、视频监控平台配套硬件设备建设、对现有视频监控共享平台升级、等保测评、项目运维等。
n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51000000
n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是长兴县公安局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租赁采购项目的延续项目,为对原合同的续签,对相关设备进行迭代升级,并在原有杆路和网络基础上进行续建和点位调整,原项目由长兴广播电视台承建及运维,长兴县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于2015年由长兴广播电视台建设完成并运维至今,运行一直正常,如更换运维单位将导致前端设备、配套杆件、电路及链路资源重复投入,运维成本大幅增加,而长兴广播电视台已对本单位的单位名称进行了变更,变更为长兴县融媒体中心(长兴广播电视台)。为保证和原有系统的一致性、安全性、延续性、兼容性,避免政府采购资源的重复建设和浪费,以及保证长兴县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工作的延续性,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四、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之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长兴县融媒体中心(长兴广播电视台)负责实施。
n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n名称:长兴县融媒体中心(长兴广播电视台)
n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植物园路1号
n三、公示期限
nn 2021年06月15日n 至n 2021年06月22日n n n
四、其他补充事宜
n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n五、联系方式
n1.采购人信息
n名 称:长兴县公安局
n联 系 人:沈主任
n联系电话:13587281517
n传 真:/
n地 址:长兴县画溪大道2689号
n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n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n联 系 人:佘科
n监管部门电话:0572-6027789
n传 真:/
n地 址:长兴县太湖街道建设商务楼
n六、附件
n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n附件信息:
n","noticePubDate":"2021-06-15 16:49:15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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