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标候选人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丽水-龙泉市 | 发布日期: | 2021年6月4日 |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1-33D7号
工程名称:龙泉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第二次)
开标时间:2021年6月4日
招标人: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异议):叶先生 0578-7763595
中介代理机构: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8-2121832
中标候选人: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中有公路,服务范围包括规划咨询)
拟派项目负责人:蔡红兵证书编号:G3300215615
预中标价:人民币玖拾陆万伍仟元整(¥:965000.00元)
成果质量要求:提交的最终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文件的要求;在保证前瞻性、创新性、科学性的前提下,应具有可操作性和灵活性,适应现实管理需要;通过相关部门组织审查。成果著作权及使用权归龙泉市交通运输局所有。
服务周期:《龙泉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周期:2021年6月底前,编制形成《龙泉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初稿;2021年7月中旬,形成《龙泉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完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2021年7月底前,形成《龙泉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送审稿,完成专家评审工作,并根据专家审查会意见修编完善。
评标情况: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该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7763596
公示时间: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9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4日
备案部门(盖章):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4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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