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略)-1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万源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县(略)年度土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优惠率(%) | | 1 | 长沙县(略)年度土地评估服务采购项目一标段 |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 详见技术参数 | 项 | 1 | (略) | | (略)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陆拾万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略)</p)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略) (略)-(略)-(略) —— (略)-(略)-(略)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略)1、服务响应时间:(略) 2、投入本项目的土地估价师配备6人。 3、乙方提供的服务、资料及出具的书面文件应当完整、真实、合法,符合行业技术标准与行业规范。 4、乙方应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等要求,客观、独立、公正地出具评估报告,并对出具的评估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提交的土地评估报告应在自然资源部网站进行报告备案,具备电子备案号。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略)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韶山路支行(湖南万源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略)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略)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1.乙方应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等要求,客观、 独立、公正地出具评估报告, 并对出具的评估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提交的土地评估报告应在自然资源部网站进行报告备案,具备电子备案号。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乙方应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行电子化备案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厅发 ((略)) (略)号)文件规定,由乙方自行办理土地估价报告电子化备案手续,取得电子备案号。 2.乙方应对房地产评估报告负责,如甲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并向乙方申请复核评估,乙方应重新安排评估师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甲方。甲方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则向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处置相关事项。 3.乙方取得甲方就具体项目出具的评估委托函,以及土地评估报告的电子备案号,是各个项目结算申请付款的依据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1甲方在乙方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标准; 6.1.2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该项目费用。 6.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2.1乙方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6.2.2乙方提供的服务、资料及出具的书面文件应当完整、真实、合法,符合行业技术标准与行业规范。 6.2.3乙方应对执业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事项予以保密,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6.2.4乙方应根据长沙县土地出让、国有划拨、国有收回、土地条件变更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业务和涉及地上构建筑物及附着物的房地产评估业务,以及其时序安排,承担评估前的咨询, 成本测算、预评估等服务。 6.2.5乙方承担各级自然资源行政部门技术及业务方面的对接沟通工作。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略)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项目团队的人员配置履约,如特殊原因不能履约的,应更换同级别其他技术人员,乙方应提交书面申请并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更换,如未履行,则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略)(略).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略).其他条款因政府招商引资等原因仅需出具预评估报告的项目,经甲方确认,按照乙方优惠率的(略)%支付服务成本费用。 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