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大沙以房换地区块南面道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5月19日 |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1-24F11 工程名称: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大沙以房换地区块南面道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开标时间:2021年5月17日 招标人: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异议):项先生联系电话:0578-7751380 中介代理机构: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13757822117 中标候选人: 牵头单位: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联合体成员单位:龙泉市永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张立证书编号:B200600271 拟派设计负责人:张立证书编号:B200600271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季茂林证书编号:浙233181803104 预中标价: 设计费:贰拾伍万零捌佰捌拾肆元整(¥:250884.00元 ) 建安工程费:壹仟贰佰零柒万贰仟零伍拾叁元整(¥12072053.00元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8.5% 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期:7个月 评标情况: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投标人名单,经定标委员会对推荐名单进行记名投票,得票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7761918 公示时间: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1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8日 备案部门(盖章):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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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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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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