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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仪器电教站宁乡市2021年上学期学校实验室器材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所在地区: 湖南-长沙-芙蓉区 发布日期: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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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示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略)-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仪器电教站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鑫航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宁乡市(略)年上学期学校实验室器材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宁乡市(略)年上学期学校实验室器材采购项目 化学药品和中药专用设备零部件见附件1(略)
(略) 元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万零肆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略)

(1)合同金额小写:(略)(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略)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略)

起始日期:(略)

3.2 履行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略)

1)乙方负责产品到项目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2)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3)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4)乙方在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由***出具的危化品运输过程中所需的“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原件查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略)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朝阳支行( 湖南鑫航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略)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略)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2)质保期(一年)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货物维护等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乙方提供的货物为原装全新的正品,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2、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3、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4、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略)

义务:

1、办理有关手续的义务(如签收单等);

2、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1、甲方应告知乙方货物的具体收货人的联系方式和具体地点;

义务:

1、按合同约定调配适当的运输工具和设备,按期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2、未交付收货人之前,负有安全运输和妥善保管的义务;3、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应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略)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略)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略)

(略).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略).其他条款

1.法律适用

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通知

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3.合同生效

3.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附则

4.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注:(略)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附件合同清单.docx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略)
查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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