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机关协同办公系统维保、新功能开发及推广实施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鹿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1年4月19日 |
一、项目信息
n采购人: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n项目名称:市机关协同办公系统维保、新功能开发及推广实施服务
n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n数量:1预算金额(元):845000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市机关协同办公系统维保、新功能开发及推广实施服务
n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845000
n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项目情况 温州市机关协同办公系统(以下统称“OA系统”)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负责承建。电脑端和手机端用户包括87个市本级单位及龙港市,平板端用户含市委办、市府办在内的17家单位。按照党政机关整体智治数字化改革总体要求,为确保OA系统平稳运行和相关单位接入部署工作正常开展,持续落实新功能开发需求,因2020年度运维工作到2020年12月底已结束,需要启动2021年度运维服务采购工作。 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 自2017年至今,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采购年度运维服务,整体服务良好。为确保维保工作持续性,以上服务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原建设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进行采购。 论证小组认为,按照《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所具备条件的规定,本项目情况符合上述条件,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采购是合适的。
n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n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n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市府路517号
n三、公示期限
nn 2021年04月19日n 至n 2021年04月25日n n n
四、其他补充事宜
n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n五、联系方式
n1.采购人信息
n名 称:温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n联 系 人:邵女士
n联系电话:0577- 88962883
n传 真:/
n地 址:温州市绣山路321号温州市行政中心1号楼7楼
n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n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n联 系 人:胡女士
n监管部门电话:0577-88505289
n传 真:/
n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n六、附件
n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n附件信息:
n- n
421.1 KB
n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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