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委托人):(略)
供应商(监理人):(略)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略)
(2)采购计划编号:(略)
(3)项目内容:(略)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略)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略)
大写:(略)
(2)合同价格形式:(略)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4.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略)
甲方支付费用前(略)日,乙方应当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式发票。因乙方原因延期交付发票导致款项延期支付,所有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每逾期支付一天,甲方应承担(略)元/天的逾期违约金。甲方逾期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超过(略)天,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并可以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十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提供项目监理服务,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承担(略)元/天的逾期违约金,甲方有权从监理服务费中直接扣除。非甲方原因,逾期超过(略)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且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
(3)乙方人员进行本项目约定的监理工作必须遵守甲方合理的要求及规章制度,如乙方人员因不规范工作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4)乙方安排业务精通、认真负责的人员进行本项目约定的监理服务。乙方在项目监理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乙方在此项目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任何损失,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者披露因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6)合同生效后,非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合同生效后,乙方擅自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且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
6.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7.附则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时,提交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柒份,其中正本肆份,副本叁份,采购人执正本贰份、副本壹份,供应商执正本贰份,邵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执副本壹份、招标代理公司执副本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加盖骑缝盖)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略)
合同订立地点:(略)
甲方:(略)
法定代表人:(略)
委托代理人:(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