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F(略)-1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湘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临空经济区污水处理中心生化系统调试药剂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F(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1 | 临空经济区污水处理中心生化系统调试药剂采购项目 | 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 | 液剂葡萄糖 ▲商品浓度:(略) | 套 | 1 | (略) | | (略)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捌拾玖万叁仟叁佰贰拾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略) | 序号 | 分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备注 | | 1 | 液剂葡萄糖 | ▲商品浓度≥(略).0% 氯化物含量≤0.8% PH值:(略) | 吨 | (略) | (略) | (略) | | | 含税合计(大写:(略) | (略) | | | | | | | | | | | |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之日止。 3.2 履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3.3 履行方式:(略)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甲方需求分批次送货(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第一批次货送达),每批次货物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的(略)小时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须确定货物存储场地并保证场内运输道路通畅。甲方须支付前一批次货物货款后才可要求乙方进行下一批次货物供货。运输方式:陆运。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略) 4.2 收款账户: 工商银行(长沙湘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略)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略)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合格。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略)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后,经乙方书面催告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乙方每批次货物针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必须提供具备CMA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的第三方合格检测报告。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2)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3)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4)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5)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7)甲方须保证乙方提供的货物能够顺利进入场内指定卸货地点,包括提供场内运输道路、货物的存储空间等。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略)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同意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上述索赔应视为己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略)(略).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 肆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贰 份。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略).其他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 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