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缙云县2019年度GEP核算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 所在地区: | 浙江-丽水-莲都区 | 发布日期: | 2020年8月21日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名称:缙云县2019年度GEP核算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5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缙云县2019年度GEP核算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论证会议,专家组从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供的相关资料、依据综合评估与讨论后,给予论证意见如下: 1、《浙江(丽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15号的重点任务第一点,建立价值核算评估应用机制,科学核算生态产品价格;《缙云县2020年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家试点建设任务书》的第一点任务是要完成2019年度县级、试点乡镇(街道)、试点村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需要今年完成缙云县2019年度GEP全域核算。 2、缙云县人民政府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缙云县经济转型升级,县人民政府与丽水学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由丽水学院-中国(丽水)两山学院承担围绕缙云县发展战略,开展绿色发展决策研究等六个方面的合作。该服务项目符合战略合作协议的约定内容,同时也符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4】28号)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3、根据《浙江(丽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15号的重点任务第一条里面第一点“科学核算生态产品价值……中探索组建服务全国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机构”的规定,丽水市组建的核算评估机构为丽水学院-中国(丽水)两山学院。 综上所述,论证小组经过分析、讨论、一致认为:该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也符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4】28号)的相关规定,拟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丽水学院-中国(丽水)两山学院组织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丽水学院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08月21日至2020年08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 系 人:施路怡
联系电话:0578-3312246
传 真:/
地 址:缙云县黄龙路3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姚科
监管部门电话:0578-3318985
传 真:0578-3318985
地 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singleSource2020081654166307附件信息:
139.5 KB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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