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山县财政局兴采计备[(略)(略)]XM(略)号采购计划的要求,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兴山县峡口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就“兴山县峡口镇泗湘溪村二组大石包农田整治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兴山县峡口镇泗湘溪村二组大石包农田整治工程
3、项目预算:(略)(略).(略)万元
4、项目工期:(略)日历天
5、采购内容:建设内容由灌溉工程、排洪工程、农田整治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五部分组成,其中:1.灌溉工程:(略)
6、工程质量要求:(略)
7、安全生产要求:(略)
8、成交供应商负责办理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4.1供应商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3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分别对应的为B证、C 证),且在有效期内,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证 (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4.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资格:(略)(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注册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提供项目负责人承诺书,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②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略)(须提供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拟派五大员资格:(略)(或培训证、资格证,须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④项目管理机构社保:(略)磋商响应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5供应商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五大员 ” 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提供《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6相关声明及承诺:
①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②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承诺书”作为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③供应商必须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承诺书”作为本项目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洽谈,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投标。
8、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从(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止。
2、下载方法:(略)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7月(略)日(略)时(略)分。(注:(略)时(略)分开始接受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
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略)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4、供应商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略)7月(略)日(略)时(略)分
2、磋商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兴山县峡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王琴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兴山县峡口镇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 张炳坤、谭国平
联系电话:1(略)
联系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略)号金德瑞酒店(略)楼
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