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电化教育馆录播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武汉市汉阳区教育局电化教育馆录播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略)-A座(略)楼1-6号)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略)年8月(略)日上午9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备案文号):(略)
2、项目编号:(略)
3、项目名称:(略)
4、采购方式:(略)
5、预算金额:(略)
6、最高限价:(略)
7、采购需求:(略)
8、合同履行期限:(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零申报的提供报税网站打印的零申报记录)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被委托人必须在社保名单中),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提供拟投货物(录播主机、液晶触控一体机)的品牌说明、本地化售后服务承诺、通过国家3C认证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交对本项目报名材料均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一)时间:(略)(略)年8月3日上午9:(略)日下午(略):(略)
(二)地点:(略)(略)写字楼A座(略)楼1-6号
(三)方式:(略)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其他组织的,凭单位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自然人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审查标准:(略)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2、审查方法:(略)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全部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年8月(略)日(略)时(略)分起至(略)时(略)分止(北京时间)
地点:(略)(略)写字楼A座(略)楼7-9号
届时敬请参加资格预审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八、资格审查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略)年8月(略)日(略)时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并参加投标。
2、信息发布媒体:(略)
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略)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汉南路(略)号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略)写字楼A座(略)楼1-6号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