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溪市文旅数字化转型项目(二期)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兰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7月28日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兰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项目名称: 兰溪市文旅数字化转型项目(二期)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 1 | 兰溪市文旅数字化转型项目(二期) | 1 | 2800000 | 项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兰溪市文旅数字化转型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主要为“一仓三平台”,即文旅数据仓、产业监测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产业监管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本地文旅数据的归集整合, 以及省市县三级文旅数据的互联互通和横向共享;满足了文广旅体局对产业布局与精细化监管的信息化支撑;达到了“主客共享,城旅共建”的建设理念。 《兰溪市文旅数字化转型项目(二期)》的主要建设内容,是在前面一期项目建立的“一仓三平台”的基础上,进行“一仓三平台”的整体提升和文保监管平台建设。本二期项目建设通过旅游大数据的充挖掘与利用,以全面开发旅游及产业资源、提升旅游品质, 达到智慧化监管的目的。 《兰溪市文旅数字化转型项目》(一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已于2019年12月16日完成采购工作,中标单位为浙江旅游信息中心有限公司。《兰溪市文旅数字化转型项目(二期)》是在《兰溪市文旅数字化转型项目》基础上的应用扩展延伸建设项目,从项目延续性和资源平台对接便利性角度考虑。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规定,专家组一致同意《兰溪市文旅数字化转型项目(二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拟确定合作单位为浙江旅游信息中心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旅游信息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33号和景商务中心1幢4层
三、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邵孝春 | 高级工程师 | 兰溪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
| 蒋锋 | 中级工程师 |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邵一中 | 中级工程师 | 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规定,专家组一致同意《兰溪市文旅数字化转型项目(二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拟确定合作单位为浙江旅游信息中心有限公司。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兰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人:潘晓军
联系电话: 15058563520
地 址: 浙江省兰溪市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13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 称: 兰溪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 楼影
监管部门电话:0579-88903775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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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leSource202007844506456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单一来源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蒋锋 工程师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邵孝春 高级工程师 兰溪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邵一中 工程师 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规定,专家组一致同意《兰溪市文旅数字化转型项目(二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拟确定合作单位为浙江旅游信息中心有限公司。
暂无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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