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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信息数据采集、整理及发布单一来源公示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5月11日
中标公示正文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20051182902578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国土空间规划信息数据采集、整理及发布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n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国土空间规划信息数据采集、整理及发布13000000项《国土空间规划信息数据采集、整理及发布》项目主要包含空间规划编制项目基础数据整理提供、编制成果和建设项目动态更新维护和规划成果对外发布技术服务。《国土空间规划信息数据采集、整理及发布》项目主要包含空间规划编制项目基础数据整理提供、编制成果和建设项目动态更新维护和规划成果对外发布技术服务。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该项目主要内容中的地形图、遥感影像、已有规划编制成果、已批建设项目等基础资料其敏感性不宜对外公开。本项目所涉及到的工作内容与前期工作及后期数据整理入库有较大的关联性,且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中心(杭州市地理信息中心)为局下属事业单位,是全市唯一的上述地形图、规划资料的服务单位,同时承担着全市规划现状、规划编制、规划审批三大数据库的管理与维护工作,一直承担相关业务数据采集整理及发布工作,保障了局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其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第(一)项规定 “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和第(三)项规定“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事业单位原先承担的服务项目,按照政策规定,在改革过渡期内需要由其继续承担服务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第(一)项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等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中心(杭州市地理信息中心)承担。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中心(杭州市地理信息中心)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文三路15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n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王琦教高杭州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
黄澄宁高工杭州市环境信息中心
汝虎高工杭州市基层治理综合指挥保障中心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国土空间规划信息数据采集、整理及发布》项目主要包含空间规划编制项目基础数据整理提供、编制成果和建设项目动态更新维护和规划成果对外发布技术服务。 该项目主要内容中的地形图、遥感影像、已有规划编制成果、已批建设项目等基础资料其敏感性不宜对外公开。本项目所涉及到的工作内容与前期工作及后期数据整理入库有较大的关联性,且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中心(杭州市地理信息中心)为局下属事业单位,是全市唯一的上述地形图、规划资料的服务单位,同时承担着全市规划现状、规划编制、规划审批三大数据库的管理与维护工作,一直承担相关业务数据采集整理及发布工作,保障了局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其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第(一)项规定 “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和第(三)项规定“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事业单位原先承担的服务项目,按照政策规定,在改革过渡期内需要由其继续承担服务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第(一)项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等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中心(杭州市地理信息中心)承担。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 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金志清 

联系电话:  15158888210 

传真: / 

地址:  杭州市市民中心E座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吕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87715261 

传真: 87715261 

地址: 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617办公室




附件信息: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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