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磐安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单一来源公示[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5月8日 |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PAFSCG-HJ-2020-010
三、 采购项目名称: 磐安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n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磐安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 | 1 | 1500000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元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一、根据省委办《关于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9]83号)及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草局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红线评估调整推进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要求,自然保护地将全部列入生态红线范围。 二、我县共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6个,剔除交叉重叠部分总面积约为173.52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14.52%。各保护地交叉重叠现象严重,历史遗留问题多。经争取,我县列入全省整合优化工作试点县,也是全省首个启动此项工作的县市。 三、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为省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是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技术总牵头单位,同时,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相关技术规程由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牵头制定。 四、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对磐安各类保护地情况熟悉有利于尽快完成优化整合方案。 拟将磐安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经采购人和专家组认真分析本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浙江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作为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的供应商,确保磐安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顺利进行。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浙江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71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n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一、根据省委办《关于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9]83号)及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草局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红线评估调整推进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要求,自然保护地将全部列入生态红线范围。 二、我县共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6个,剔除交叉重叠部分总面积约为173.52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14.52%。各保护地交叉重叠现象严重,历史遗留问题多。经争取,我县列入全省整合优化工作试点县,也是全省首个启动此项工作的县市。 三、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为省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是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技术总牵头单位,同时,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相关技术规程由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牵头制定。 四、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对磐安各类保护地情况熟悉有利于尽快完成优化整合方案。 拟将磐安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经采购人和专家组认真分析本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浙江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作为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的供应商,确保磐安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顺利进行。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 陈江芳
联系电话: 13867992830
传真: 0579-84664129
地址: 磐安县安文镇文溪南路120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金华市磐安县财政局
联系人: 陈巧慧
监管部门电话: 0579-84883829
传真: /
地址: 磐安县安文镇文溪南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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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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