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审计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 合同编号:(略) |
甲 方: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 | 乙 方:广州鉴则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略),(略).(略) | 金额大写:贰拾万元整 |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总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
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
二、合同标的
1.服务内容
(一)审计范围
对广东省粤西航道事务中心主任于刚((略)年4月1日—(略)年(略)月(略)日)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中心本部及所属海安、廉江、茂名、湛江航标与测绘所等5个独立核算单位。
(二)审计时间:(略)
(三)被审计单位概况:
广东省粤西航道事务中心驻地湛江市。中心本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航标与测绘所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四)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实行就地审计。
(五)审计目标(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乙方通过客观、公平、公正的审计,出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发表审计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经济决策部署情况;
(2)任职期间单位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及变动情况
(2)任职期间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3)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情况
(4)国有资产的采购、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
(5)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完成情况
(6)对外有偿服务收入支出情况
(7)合同管理和执行情况
(8)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有关财务管理、业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
(9)对下属单位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
((略))主要领导干部个人及各级别职工各年度收入情况(近三年)。
((略))有关经济活动的监督管理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包括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内部管理规定等方面的主要问题、处理意见及建议、历史遗留问题及整改情况。
((略))(略)年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的衔接实施情况
((略))其他与需要审计的相关内容
(六)要求乙方选派一名或以上的注册会计师组成审计组开展审计工作。
(七)审计收费:
以上费用包括乙方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审计期间的住宿费、广州至区域中心及所属单位往返交通费、材料费、市场浮动因素及税费、利润等。
2.人员及费用明细
| 服务期限(天) |
服务人员 |
合计(元) |
| (略) |
黄小飞 李国伴 李广文 许晓霞 |
(略),(略).(略) |
| 合同金额(元):(略) | (略),(略).(略) |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略)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略).0%;合同服务期限截止或合同约定的服务完成后,甲方在收齐乙方验收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略).(略)%合同金额。
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服务地点:广东湛江市霞山区观海路5号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
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
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七、验收
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略)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略)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其他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5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2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变更信息
经双方协商,对上述合同条款进行以下调整和补充。
删除条款:(略)
增加条款:(略)
甲方(公章):(略) | 乙方(公章):(略) |
甲方代表(签章):(略) | 乙方代表(签章):(略) |
地址:(略) | 地址:(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 开户银行:(略) |
| 账号:(略) |
合同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