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各方的);
2) (略)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略)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各方的);
3) (略)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各方的);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各方的);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各方的)。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是联合体投标,须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各方的)。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各方的)。
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3家,主体方为1家。(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
6. 已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因受疫情影响,本项目暂时取消线下售卖)
1. 邮箱获取方式
通过向sgzczb@(略).com发送报名资料、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和付款凭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以收到回复邮件确认为报名成功。购买标书款二维码(请备注项目+单位缩写)请查看招标文件,咨询电话:(略)-(略)。
2. 网上获取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亦可登陆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所合作的交易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略)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各方的);
2) 联合体供应商须提供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书》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备注:(略)(线下售卖将根据最新疫情情况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