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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壶镇镇2019-15号地块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1月22日
中标公示正文

缙云县壶镇镇2019-15号地块

发布时间:2020-01-2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缙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缙云县壶镇镇2019-1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由我局自行办理。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主要规划指标、起始价等基本情况

(一)土地坐落:壶镇镇贤母西路与华强路交叉路口靠东南侧地块(详见示意图)。

(二)土地用途:商服用地(旅馆用地)、住宅用地。

(三)出让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四)出让面积:总用地面积21977平方米,用地范围详见附图,出让地块面积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五)地上建筑容积率1.30-1.51,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33185平方米,其中四星级酒店建筑面积不少于28179㎡,客房数不少于240间;住宅面积不大于5000㎡(含物业用房、居家养老用房等)。

(六)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

(七)酒店主体建筑限高60.0-85.0米,住宅建筑限高13.0-18.0米。

(八)起始价为3517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758.5万元,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九)受让人按有关规范规定,负责出资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相关配套设施,要求与地块开发同步设计、同步评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十)土地交付时间为土地出让金缴纳完毕后一周内,交付土地现状为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路、通水、通电。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工作由受让人自行完成。本项目建设期限为3年,受让人须在土地挂牌成交后3个月内上报项目设计方案并经缙云县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实施,6个月内开工建设。四星级酒店部分须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起36个月内全部建成并对外营业。

四、竞买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竞得人在我县范围内无注册公司的,须在我县范围内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具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本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1.在我县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含违约金、滞纳金)的;

2.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的。

五、挂牌出让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出让人在浙江省土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二)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在浙江省土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注册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报价:竞买人在浙江省土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报价。

(四)成交确认:出让人根据《挂牌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和竞价结果确定竞得入选人和成交价格。经审查通过后,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

(五)签订合同: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结果公布:出让人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

六、竞买申请和资格获取有关事项

(一)办理数字证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需凭数字证书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http://land.zjgtjy.cn/GTJY_ZJ/申请报名、报价。

意向竞买人应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数字证书申请表》,填写好相关内容,备齐相关证件,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申请人,不需重新办理数字证书;如数字证书己过期,则需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续期。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tdq.xhtml?statusCode=303。

服务电话:400-0878-19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9层

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二)申请竞买

申请人可于2020年1月7日16时50分至2020年1月15日16时50分,凭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浙江省土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主页;

2.点击通过行政区选择,进入丽水市缙云县交易厅;

3.点击欲申购地块项目下的“竞买申请”按钮后,按系统提示逐步进行竞买申请向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和声明书;

4.系统进入缴纳竞买保证金页面,竞买人必须选择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打印《保证金交纳通知书》。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16时50分,申请人须在截止时间前按《保证金交纳通知书》要求将竞买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应由竞买申请人交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交。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20%部分转为该地块的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不再退还。挂牌人在挂牌出让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

(四)获取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系统自动生成《竞买通知书》,通知竞买申请人可参与该地块的竞买,成为竞买人。

七、网上挂牌竞价主要事项

(一)网上挂牌时间

挂牌时间为:2020年1月7日16时50分至2020年1月17日16时50分(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二)网上竞价规则

竞买人通过浙江省土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竞买人登录到系统后,进入到挂牌出价界面,按系统提示进行报价。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系统服务器记录,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三)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因系统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报价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定的;

4.报价不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网上挂牌截止与成交结果确认

1.网上挂牌截止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由系统按公告规定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前4分钟,系统将最高有效报价进行提示。挂牌报价截止,无竞买人报价的,挂牌截止。

挂牌报价截止时,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为10分钟。

无竞买人选择进入限时竞价的,挂牌截止。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

进入限时竞价阶段,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提示。 4分钟倒计时截止,无竞买人报价,系统不再接受新的报价,挂牌截止,并显示最高报价。

2.结果确认

网上挂牌按下列规则确认成交结果:

(1)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该竞买人为竞得入选人;

(2)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入选人,但报价低于起始价者除外;

(3)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起始价或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3.竞买结果的送达

网上挂牌竞买结果通过互联网送达,成交后,系统自动发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至竞得入选人在系统内的个人文档,竞得入选人通过系统“我的文档”接收、查阅、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八、受让人资格审核

竞得入选人应当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和下列资料到缙云县壶镇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土地利用窗口接受资格审核。

(一)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二)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声明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三)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标的物现状确认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四)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五)单位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七)如参加资格审核执行人不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授权文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八)竞得人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上下载打印《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九)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十)银行资信证明;

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若竞得入选人资格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即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此外,竞得入选人还将承担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通过审核后,即视为成交,竞得入选人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

九、该幅地块的成交价款即为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出让价款(不含其他税费等)。受让人分两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不计息)。第一期: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第二期: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逾期交款滞纳金按日1‰缴纳。逾期60日未缴清成交价款的,没收保证金并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组织公开出让。

十、竞得入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入选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二)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十一、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应当严格遵守竞买规则,在地块挂牌及竞买期间,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行为阻扰或影响其他竞买人的正常竞买活动。如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发生上述不当行为,可能影响该地块正常挂牌出让的,经查实,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依法中止该地块挂牌出让,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二、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凭CA数字证书、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认证。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应当防范网络风险,保护个人电脑操作系统的安全,并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CA数字证书遗失、密码泄漏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法律后果等造成的损失,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三、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浙江省土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所有行为,均被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视为其自身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实施的任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十四、竞得入选人须按《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与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如竞得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违约,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且竞得人应承担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十五、中止或终止出让活动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交易期间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申请人、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公正性的;

3.因宗地使用条件变更导致宗地价格发生重大变动等需重新报批出让方案的;

4.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上述中止事项消除后,可恢复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二)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十六、其它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一)本地块实行带项目概念设计方案出让,受让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0日内,另行支付150万元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设计费用。受让人在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严格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要求、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招商方案的要求、概念设计方案内容使用土地。

(二)本地块四星级酒店部分须由买受人全部自持,不得分割销售、不得以租代售。四星级酒店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28179㎡,酒店客房数量不少于240间。

(三)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签订《缙云县壶镇镇四星级酒店项目投资协议书》。

(四)该地块项目开发相关投资要求、具体奖励政策由缙云县投资促进中心及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负责咨询、解释。

咨询电话13587160809   联系人:陈女士

(五)该地块挂牌成交价仅为该幅地块的地价款,相关税费等按有关规定缴纳。

(六)该地块供地条件为现状供地,地上、地下管线的迁移等不作为交地的前置条件。

(七)地块的通路、通电、给水、排水、通讯等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就近接入出让地块。相关费用由受让人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自行缴纳。

(八)土地出让面积与规划建筑红线后退引起的实际使用面积不一致时,以项目用地复核验收后的实际使用面积为准登记发证。

(九)该地块的出让文件包括地《缙云县壶镇镇2019-15号地块出让公告》、《缙云县壶镇镇2019-15号地块出让须知》、《缙云县壶镇镇2019-15号地块用地红线图》、《缙云县壶镇镇2019-15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壶镇镇四星级酒店项目招商方案》、《壶镇镇四星级酒店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等。

(十)本次挂牌设有底价。

(十一)挂牌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十二)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十七、联系方式

地址:缙云县壶镇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土地利用窗口

电话:0578-3163521 13754294550

联系人:杨先生 李女士

十八、我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

                     

     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18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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