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鹤镇TBH04-1101-2地块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2月7日 |
白鹤镇TBH04-1101-2地块
发布时间:2020-02-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天台县人民政府批准,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白鹤镇TBH04-1101-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由我局自行办理。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
(一)地块位置:天台县白鹤镇;
(二)地块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
(三)出让面积:21033平方米;
(四)土地用途:住宅(兼容商业用地);
(五)规划容积率:1.0-2.0
(六)规划建筑密度:≤35﹪;
(七)绿地率:≥30%;
(八)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
(九)竞得人需在地块内代建部分住宅商品房作为安置房,设置1种户型,建筑面积130平方米套型不少于35套,住宅安置房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550平方米。安置房需以独立整幢或独立单元的形式设计,同时,需要配置地下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的停车位应与住宅安置房就近搭配。具体条款详见《天台县白鹤镇TBH04-1101-2地块安置房代建协议书》。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符合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者除外。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土地成交后,如竞得人为非在天台县内注册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须2个月内在天台县依法注册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开发。
2、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
3、联合申请竞买的,网上报名过程中,需各自申请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上传由共同竞买人分别盖章或签名,且应在网上认真填写联合各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出资比例。新公司须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立独立法人公司。
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且最迟不得超过成交确认后2个月。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竞买申请和资格获取有关事项
(一)办理数字证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需凭数字证书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申请报名、报价。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数字证书申请表》,填写好相关内容,备齐相关证件,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申请人,不需重新办理数字证书;如数字证书已过期,则需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续期。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tdq.xhtml?statusCode=303
服务电话:400-0878-19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二)挂牌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于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2月5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查阅和下载出让地块的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挂牌出让公告;
2.挂牌出让须知;
3.规划设计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4.成交确认书;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6.其他相关资料。
(三)网上竞买申请
申请人可于2020年1月27日9:00至2020年2月5日16:00,凭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浙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主页;
2、点击通过行政区选择,进入天台县交易厅;
3、点击欲竞买地块项目下的“竞买申请”按钮后,按系统提示逐步进行竞买申请,向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和声明书;
4、系统进入缴纳竞买保证金页面,竞买申请人必须选择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打印缴纳保证金通知单。
(四)缴纳竞买保证金
上述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佰捌拾陆万元(大写)(¥9860000元)。
申请人在2020年2月5日16:00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按缴纳竞买保证金通知单要求将竞买保证金足额缴纳到指定账户。
竞买保证金应由竞买申请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该地块的合同定金,不再退还。挂牌出让结束后未竞得人应及时联系挂牌人并提交竞买申请书和竞买资格确认书,挂牌人在五个工作日内线下退回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
(五)获取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系统自动生成《竞买通知书》,通知竞买申请人可参与该地块的竞买,成为竞买人。
(六)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1、挂牌起始时间:2020年1月27日9时;
2、挂牌截止时间:2020年 2月6日9时;
挂牌出让起始及截止时间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七、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起始价为人民币肆仟玖佰叁拾万元(大写)(¥49300000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拾万元(大写)(¥100000元)。
八、网上挂牌程序
(一)信息发布:出让人在网上交易系统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及宗地相关信息。
(二)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报价
竞买人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竞买人登录系统后,进入挂牌出价界面,按系统提示进行报价。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
1.报价规则
①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的增价幅度都应当符合规定。
②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2.报价及系统接受报价、显示、确认报价
①挂牌从系统起始时间(即2020年1月27日9:00)开始接受报价;
②竞买人通过系统报价,报价须高于当前系统确认的最高有效报价;
③交易系统接受符合条件的报价,即时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3.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①报价因系统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报价的;
②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③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定的;
④报价不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时间由系统按公告规定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前4分钟,系统将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进行提示,挂牌截止,按下列规定处理:
1.挂牌期限截止时,无人参与网上报价的,挂牌交易结束,挂牌交易不成交。
2.挂牌期内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挂牌期限截止后,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为10分钟。
3.无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挂牌交易结束。挂牌出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单位为竞得入选人。低于起始价的,挂牌交易不成交。
(五)网上限时竞价
1.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挂牌期限截止后,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的申请阶段。
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
交易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限时,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一分钟内,交易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三次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交易系统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
2.网上限时竞价最终报价确认方式
①网上限时竞价中有人报价时的成交结果确认
任何一次完整的4分钟倒计时截止时,系统会自动关闭限时竞价中的报价通道,确认当前系统接受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
②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时的成交结果确认
在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第一轮4分钟倒计时截止,限时竞价结束,挂牌截止前接受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
3.网上限时竞价成交结果确认方式
系统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①最终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系统限时挂牌成交,该竞买人为竞得入选人;系统即时显示成交结果,并向竞得入选人发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②最终报价低于起始价,系统限时挂牌不成交。
(六)竞买结果的送达
网上挂牌竞买结果通过互联网送达。成交后,系统自动发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至竞得入选人在系统内的个人文档,竞得入选人通过系统 “我的文档”接收、查阅、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七)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和成交确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若竞得入选人资格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即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此外,竞得入选人还将承担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1、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
竞得入选人应当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和下列资料到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东路111号)接受资格审核。
①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单位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名);
②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声明书》,单位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名);
③法人单位作为竞得人的,提供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申请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办理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其他组织作为竞得人的,提供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负责人本人申请的,提交组织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负责人授权委托办理的,提交组织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⑤竞得人需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上下载打印《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书》,单位加盖公章;
⑥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竞得入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入选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①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②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2、成交确认
竞得人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查后即视为成交,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 签订出让合同
竞得人应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先与天台县白鹤镇人民政府签订《天台县白鹤镇TBH04-1101-2地块安置房代建协议书》,再与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结果公布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天台县政府门户网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
九、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须详细阅读《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及《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用户手册》。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交易须知、宗地信息和条件、其他相关文件、宗地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公正性的;
3、因宗地使用条件变更导致宗地价格发生重大变动等需重新报批出让方案的;
4、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依法应当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三)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四)竞得入选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入选人(竞得人)资格,保证金(定金)不予退还,出让人并可请求竞得入选人(竞得人)赔偿损失。
1.竞得入选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十、其他事项
(一)该出让宗地为按目前现状出让。竞得人必须在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12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 36个月内工程竣工。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二)该出让地块必须严格按照天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文件天自资规条〔2019〕57号要求进行建设。
(三)其他代建条款详见《天台县白鹤镇TBH04-1101-2地块安置房代建协议书》。
十一、我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法律有关规定办理。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月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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