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长沙市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环卫用工劳务派遣服务采购第三标合同公告

所在地区: 湖南-- 发布日期: 2020年2月6日
中标单位: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中标单位联系人: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中标金额: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招标机构: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中标公示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GK-(略)-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信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环卫用工劳务派遣服务采购第三标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环卫用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第三标 其他服务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人员招聘、人员管理、劳动用工合同、工资管理以及人员伤亡事故处理等服务,劳务派遣定点标段划分为三个标段。本标段为第三标段,,人数(略)人,申报单价(略).(略)元/月*(略)月=(略).(略)人、年,第三标金额为(略).(略)元/每年。 (略) (略).2
 合计金额小写: (略).2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贰拾叁万零柒佰陆拾叁元贰角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略)
序号 标的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环卫用工劳务派遣服务费 / (略) (略).(略)元.人.月 (略).2元.年
合同金额小写:(略)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略)
(略)-(略)-(略) —— (略)-(略)-(略)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开福区
3.3 履行方式:(略)

服务时间:(略)

履行地点:(略)

服务方式:(略)

履行方式:(略)

乙方承担派遣员工整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工作(包括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绩效管理、工资管理、保险福利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并承担相应的人事风险责任(包括合同中约定的法律、经济赔偿责任)。

服务范围:(略)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付款人:(略)

2、付款方式:(略)

3、收款账户:(略)

4、服务费的付款方式:(略)

5、派遣员工工资支付方式:

1)派遣员工的工资表由甲方每月6日前以电子档形式发给乙方,由甲方于每月(略)日前支付给乙方,并由乙方于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全额发放给派遣员工,乙方依据国家规定代扣代缴派遣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2)派遣员工工资和福利标准:(略)

6、派遣员工的保险支付标准和方式:

1)甲方根据派遣人员实际参加社会保险金额支付给乙方。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略)

2)派遣员工的综合商业保险标准:(略)

7、保险费用的支付办法和要求:

7.1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参保五险员工,本人必须承担个人应缴部分费用的劳务人员的参保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参保人数全额支付单位应缴(五险)费用。

7.2购买综合商业保险的费用,乙方根据劳务派遣人员参加不同的社会保险类型及甲方规定的商业保险标准来购买综合商业保险,甲方按实际购买人数及险种费用支付给乙方。

7.3乙方必须每月(略)日之前将上月份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依据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详单),以及综合商业保险单据报送甲方。同时,月底将下月份的参保人员名单报甲方审核。

7.4保险费用由甲方在每月(略)日前统一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在收到该笔资金后,(略)日内向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缴纳相应款项。甲方如有人员异动应在每月(略)日前以书面通知乙方。

7.5乙方不能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略)

7.6乙方须对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并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7.7工伤保险及其他保险的相关约定。

7.7.1对未达到退休年龄,符合人社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要求的派遣员工,乙方应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国家法定“五险”。

7.7.2对于所有派遣人员,乙方应通过为其购买综合商业保险的形式,以确保员工的基本利益。

7.7.3派遣员工因工伤、生育、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单位安排的工伤,且依法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乙方为派遣人员办理医疗费用报销、工伤事故申报、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等相关事宜,涉及应由单位支付的费用,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由甲方按当年度长沙市城市最低工资标准承担;一至六级工伤受伤员工享受工伤津贴期间,其社保费用的单位应缴部分由甲方承担。

7.7.4对乙方派遣人员,如发现当月入职又当月离职,甲方不承担劳务派遣服务费,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7.7.5依法解除、终止员工劳动关系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承担。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迎宾支行(长沙信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略)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略)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考核办法》执行本项目,采购方依据考核细则内容严格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督查考核。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详见《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考核办法》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业务定额标准及行业规范,制订考核办法,作为考核乙方履约情况依据,甲方每月中旬,对乙方进行一次业务考核,甲方年中年末对乙方各进行一次半年度考核,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即考核分数低于(略)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的相关人员按合同要求保持、保量完成工作,对乙方派遣的人员的工作情况有权通过电话或书面向乙方反馈。

3、在合同履行中,因乙方的过错,使得乙方被派遣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者造成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损害,导致甲方承担法律责任,乙方须负连带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讨。对有争议的责任赔偿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执行。

4、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增加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但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5、甲方有权合理选择、更换和辞退相关派遣人员。

5.1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将其退回乙方,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略)

5.1.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5.1.2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1.3衩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2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将其退还给乙方,但需提前(略)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2.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2.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5.3合同期内,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3.1甲方提出调换人员后(略)日内,乙方无法选派新的人员到岗工作,影响甲方业务质量的;

5.3.2乙方的服务人员在上岗(略)个工作日的适应期后,仍不能完成合同所要求的工作,且乙方已先后调换3人均未能达到甲方所要求的相应服务标准的。

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派遣员工工资和保险费用,不能无故克扣或逾交。若违约则每日按应交工资额的0.1%支付违约金。

7、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人员的人格尊严,并应为乙方的人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安全保护。

8、乙方不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甲方有权有权拒付相应的劳务费用,且不构成违法。但乙方履行了相关的合同义务时,甲方仍借故克扣或逾交其应付劳务费用的,则视为违约。

9、超龄人员且不能再购买社保的,乙方应主动招回该类派遣人员,否则该类人员继续在甲方工作时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选派体检合格和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人员,如需持证上岗的派遣人员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证书(驾驶员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方可从事相关服务。

2、乙方应及时为派遣员工依法缴纳社保保险(五险),并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和综合商业保险手续。

3、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1误导乙方人员脱离乙方管理,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严重损失的;

3.2未按时支付派遣服务费,且长达6个月的;

3.3对乙方的派遣员工工作要求或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或治安管理条例;

3.4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刁难、虐待、打被派遣员工群体,给派遣员工群体造成严重损害的

4、乙方的派遣员工在服务时间内,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乙方的派遣员工财产和人身受到损害的,甲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合同履行中,乙方所派的人员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期保质完成服务项目和工作。

6、乙方的派遣员工如有本合同第6条第5项约定情形的,乙方应为甲方和相关部门对相关事项的处理提供必要的帮助。

7、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业务考核,其派驻的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8、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

9、派遣员工发生工伤时,乙方应按规定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略)、乙方应组织新入职派遣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以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培训,承担本合同订立后的劳务派遣管理责任。

(略)、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务甲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甲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甲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甲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并每月核查派遣人员实际到工作岗位情况。

(略)、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用手续,负责处理劳动或劳务纠纷,协助甲方处理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甲方工作期间或因违反甲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配合甲方在退回乙方的派遣人员时,上交甲方的劳动服装、劳动工具等。

(略)、乙方新增派遣人员不得使用超龄人员,(男性年满(略)周岁为超龄人员,女性年满(略)周岁为超龄人员)且乙方必须严格控制超龄人员的总数量,并按双方约定,从(略)年2月起计,以每年递减(略)%的比率减少超龄人员数量,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递减数量人员工资及社保费、商业保险费用之和的违约金。

(略)、本合同期满或中止时,乙方必须无条件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社保(五险)和其它险种的续保、因工伤亡事故的赔偿及善后等一切移交工作,确保所有劳务派遣人员的平衡交接。

7.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或约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出现时,则守约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有关违约的其他规定事项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当月应付服务费用的0.1%支付滞纳金。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及办理各种社会保险等福利,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当月应付服务费用的0.1%的比例向派遣员工支付滞纳金。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及办理各种社会保险等福利,从逾期之日每日按应付款的0.1%向派遣员工加付滞纳金,并保证足额补缴,同时乙方须从逾期之日每日按应付款(略)%的比例,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逾期(略)日仍未支付派遣员工工资,或逾期(略)日仍未办理各种社会保险等福利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略).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自(略)年2月9日起 生效

(略).其他条款

1、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需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内容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服务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市、区政策出现本项目的重大调整,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如因此给派遣人员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之附件《开福区环卫劳务派遣月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细则》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6、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

7、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8、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略)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与劳动派遣服务采购合同期同期,如达到管理目标,履约保证金在管理期限结束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2)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约情况,合同期满后或不属乙方责任造成的本合同终止,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注:(略)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中青路8号 地址: 芙蓉中路(略)号商住楼栋(略)房
法定代理人: 陆学龙 法定代理人: 吴玲芳
委托代理人: 敖沙 委托代理人: 杨德忠
电话: (略)-(略) 电话: (略)-(略)
传真: (略)-(略) 传真: (略)-(略)

附件列表:(略)
  1. 长沙市开福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劳务派遣月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细则.doc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略)
查看完整内容>>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