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挂7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1月20日 |
2019-挂7
发布时间:2020-01-2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嵊泗县人民政府批准,嵊泗县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嵊泗县2019年公开出让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
(一)地块位置:嵊泗县菜园镇金平社区大鱼岙 ;
(二)地块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 ;
(三)出让面积:4572平方米 ;
(四)土地用途:零售商业用地(油库);
(五)出让年限: 40年 ;
(六)规划容积率:<1 ;
(七)规划建筑密度:<50% ;
(八)绿地率:≥10% ;
(九)建筑高度:≤24米;
(十)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净地
(十一)出让价款缴纳时间:竞得人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十二)交地时间:在竞得人付清竞得地块全部成交价款后10日内交地:
(十)动工及竣工时间:自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自约定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十)其他土地利用条件:按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9年11月8日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规条字[2019]第028号)为准。
四、竞买范围及要求
嵊泗县范围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涉及搬迁且尚未落实安置地块的石油及石油制品储存企业(被列入土地市场黑名单、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竞买申请人须提供县经信部门同意竞买的预核准文件,相关材料在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供。如因竞得入选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地块不予成交,已支付的保证金无权要求退还。本次挂牌地块竞买人需单独申请。竞买人若属嵊泗县外公司,竞得地块后应在嵊泗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项目的开发建设。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不包括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
(一)已受让土地但报名结束时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
(二)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三)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四)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五)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六)法律另有规定的
本次出让不设底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1 月 14 日16 时。本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大写)(¥1800000元)。
五、申请程序
(一)数字证书(CA认证)的申请办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需凭数字证书在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申请报名、报价。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数字证书申请表》,填写好相关内容,备齐相关证件,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申请人,不需重新办理数字证书;如数字证书已过期,则需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续期。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tdq.xhtml?statusCode=303
服务电话:400-0878-19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9层
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二)挂牌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于 2019年 12 月17 日至 2020年 1月14日登录“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查阅和下载出让地块的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挂牌出让公告;
2.挂牌出让须知;
3.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及选址红线图;
4.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样本);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6.其他相关资料。
(三)网上竞买申请
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17日至2020年1月14日,凭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主页;
2.点击通过行政区选择,进入舟山市交易厅;
3.点击欲竞买地块项目下的“竞买申请”按钮后,按系统提示逐步进行竞买申请,向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和声明书;
4.系统进入缴纳竞买保证金页面,竞买申请人必须选择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打印缴纳保证金通知单。
(四)缴纳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在2020年1月14日16:00前(以银行信息系统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按缴纳竞买保证金通知单要求将竞买保证金缴纳到指定账户。
竞买保证金应由竞买申请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出让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竞得者须在出让金支付期限内开具收款收据向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申请办理转账手续;未竞得者,在竞买结束后开具收款收据申请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五)获取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系统自动生成《竞买通知书》,通知竞买申请人可参与该地块的竞买,成为竞买人。
六、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挂牌出让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自行踏勘。
七、本次挂牌出让有关时间
挂牌时间为10日,具体如下:
1.挂牌起始时间:2020年1月6日16:00时;
2.挂牌截止时间:2020年1月16日16:00时;
挂牌时间最终以网上交易系统公布时间为准。
八、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
单位:(人民币)元/平方米
地块名称 | 起始价 | 增价幅度 |
嵊泗县2019年公开出让7号地块 | 1791 | 10元/平方米或其整数倍 |
九、挂牌程序
(一)公布挂牌信息
挂牌人将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投资强度、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挂牌公布;
(二)挂牌竞价
1.报价规则
(1)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的增价幅度都应当符合规定。
(2)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2.报价及系统接受报价、显示、确认报价
(1)挂牌从系统起始时间(即2020年1月6日16:00)开始接受报价;
(2)竞买人通过系统报价,报价须高于当前系统确认的最高有效报价;
(3)交易系统接受符合条件的报价,即时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三)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时间由系统按公告规定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前4分钟,系统将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进行提示,挂牌截止,按下列规定处理:
1.挂牌期限截止时,无人参与网上报价的,挂牌交易结束,挂牌交易不成交。
2.挂牌期内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挂牌期限截止后,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为10分钟。
3.无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挂牌交易结束。挂牌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有效报价单位为竞得入选人。低于底价的,挂牌交易不成交。
(四)网上限时竞价
1.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挂牌期限截止后,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的申请阶段。
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
交易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限时,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一分钟内,交易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三次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交易系统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
2.网上限时竞价最终报价确认方式
(1)网上限时竞价中有人报价时的成交结果确认
任何一次完整的4分钟倒计时截止时,系统会自动关闭限时竞价中的报价通道,确认当前系统接受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
(2)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时的成交结果确认
在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第一轮4分钟倒计时截止,限时竞价结束,挂牌截止前接受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
3.网上限时竞价成交结果确认方式
系统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1)最终报价不低于保留底价,系统限时挂牌成交,该竞买人为竞得入选人;系统即时显示成交结果,并向竞得入选人发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2)最终报价低于保留底价,系统限时挂牌不成交。
十、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签订
(一)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
竞得入选人应当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和下列资料到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7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嵊泗县菜园镇奇观路1号)接受资格审核。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单位加盖公章;
2、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声明书》,单位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竞得人需成立全资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上下载打印《拟成立全资新公司申请书》,单位加盖公章;
8、银行资信证明;
9、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10、资料提交人不存在拖欠土地出让金等行为的承诺书;
11、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12、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6)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7)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8)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9)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
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查后即视为成交,须当场与挂牌组织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入选人如反悔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竞得结果无效,竞得入选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无权要求退还,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或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内,持《成交确认书》和有关资料原件到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7室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如反悔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无权要求退还,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挂牌出让结果公布
出让人将在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日内,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
(五)竞买保证金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一)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及相关资料的;
(二)竞得入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竞得资格确认手续的;
(三)竞得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四)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五)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定金可转作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六)出让金的支付
竞得人竞得本次挂牌地块后,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付清全部出让金。若未按合同约定缴付出让金的,按违约处理取消竞得资格,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定金)。
竞得人如不按时支付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条款约定和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 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须详细阅读《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及《浙江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规则、交易须知、宗地信息和条件、其他相关文件、宗地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二)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全资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我局同意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人可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交易期间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申请人、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公正性的;
3.因宗地使用条件变更导致宗地价格发生重大变动等需重新报批出让方案的;
4.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上述中止事项消除后,可恢复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四)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五)挂牌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该地价不包括契税(按出让金的3%收取)、印花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上述费用收取标准如发生变化,以实际收取部门收取标准为准。
(六)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总地价款。竞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七)出让人承诺全部成交地价款付清后10日内交地,竞得人不得以合同所约定的交地条件外的其他理由拒绝接收土地,否则,由此而生产的后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八)凡涉及该宗地上相关的地上附着物的拆除及地下管线等设施的迁移工作由竞得人负责。
(九)竞得人竞得该地块后,须按具体建设项目的要求自行负责办理有关项目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理。
(十)竞得人竞得该地块后,须自行处理好相邻宗地之间的关系。
(十一)挂牌出让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新组织出让。
(十二)本出让地块按《嵊泗县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成果》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竞得人需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落实防治措施。
(十三)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法律有关规定办理。
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1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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