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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甸镇2019-003-2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1月17日
中标公示正文

雷甸镇2019-003-2

发布时间:2020-01-1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雷甸镇2019-003-2号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德清县人民政府批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四、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一)地块位置:雷甸镇新利村。

(二)出让面积:333平方米。

(三)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四)准入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五)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50年。

(六)付款时间:在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付清(含成交价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付款时间到期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七)交地事宜:地价款付清后2个月内交地。

(八)起始价:每平方米人民币690元,未设底价;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

(九)建设周期: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竣工。

五、竞买资格及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竞得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网上报名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申请人参加报名时须持有德清县投资项目引进推进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县经信局出具的《德清县工业投资项目准入确认书》,并原件上传至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非德清县范围注册登记的中标者必须在德清县范围注册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

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和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申请人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的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缴纳。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9日16时前(竞买保证金必须于报名截止时点前到银行账户)。

六、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挂牌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于 2020 年1月3日至 2020年 1月9日, 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1.挂牌出让公告;

2.挂牌出让须知;

3.成交确认书;

4.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

5.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

6.其他相关文件。

(二)办理数字证书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需凭数字证书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申请报名、报价。      

2.申请人应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数字证书申请表》,填写好相关内容,备齐相关证件,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申请人,不需重新办理数字证书;如数字证书已过期,则需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续期。

3.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

http://www.tseal.cn/tcloud/tdq.xhtml?statusCode=303

4.服务电话:400-0878-198

5.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6.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 3 号天堂软件园 D 幢 19 层。

7.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竞买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登录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

2.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应切实做好客户端电脑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在交易过程中发生意外。

3.请严格按照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用户手册执行。

(三)竞买申请

申请人可于 2020 年 1月9日 16时前,凭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主页;

2.点击通过行政区选择,进入德清县交易厅;

3.点击欲竞买地块项目下的“竞买申请”按钮后,按系统提示逐步进行竞买申请,向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和声明书等;

4.系统进入缴纳竞买保证金页面,申请人必须选择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打印缴纳保证金通知单。

(四)缴纳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在 2020 年 1 月9日 16时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按缴纳竞买保证金通知单要求将竞买保证金缴纳到指定账户。

竞买保证金应由申请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五)获取竞买资格

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系统自动生成《竞买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可参与该地块的竞买,成为竞买人。

七、网上挂牌竞价主要事项

(一)网上挂牌时间

挂牌时间为 2020 年 1月 3日 8:30至 2020年 1月13日15:00。

(二)挂牌起始价及报价方式

本次挂牌采用挂牌报价、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在报价期限内,竞买人在满足报价条件下可多次进行报价并按以下方式确定竞得入选人:

1.本宗地起始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690元,增价幅度为每平方米人民币10元或10元的倍数。

2.竞买人可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进行多次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三)网上竞价规则

竞买人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竞买人登录系统后,进入挂牌出价界面,按系统提示进行报价。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系统服务器记录,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四)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因系统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报价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定的;

4.报价不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网上挂牌截止与成交结果确认

1.网上挂牌截止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由系统按公告规定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前 4 分钟,系统将最高有效报价进行提示。挂牌报价截止时,无竞买人报价的,挂牌截止。

挂牌报价截止时,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为 10 分钟。无竞买人选择进入限时竞价的,挂牌截止。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进入限时竞价阶段,系统以 4 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 4 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每次 4 分钟倒计时的最后 1 分钟内,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提示。4 分钟倒计时截止,无竞买人报价,系统不再接受新的报价,挂牌截止,并显示最高报价。

2.结果确认

网上挂牌按下列规则确认成交结果:

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和底价的,并符合其他条件的,该竞买人为竞得入选人;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最高出价不低于起始价和底价的,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最高出价者为竞得入选人;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起始价或者底价的,以及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3.竞买结果的送达

网上挂牌竞买结果通过互联网送达。成交后,系统自动发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至竞得入选人在系统内的个人文档,竞得入选人通过系统 “我的文档”接收、查阅、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八、受让人资格审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竞得入选人应当从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和有关资料到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8办公室)接受资格审核: 1.通过审核的,即视为成交,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出让人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不通过审核的,竞得结果无效,出让人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应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10个工作日内,与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雷甸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和“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受让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格审核的有关资料需提供原件及竞买的宗地数相应份数的复印件。申请文件包括: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单位加盖公章;

(2)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声明书》,单位加盖公章;

(3)法人单位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7)竞买通知书;

(8)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9)竞得入选人需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上下载打印《拟成立新公司证明》(用于单位设立新公司对宗地进行开发建设的情形),单位加盖公章;

(10)《挂牌文件》和出让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2、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单位加盖公章;

(2)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声明书》,单位加盖公章;

(3)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4)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7)竞买通知书;

(8)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9)竞得入选人需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上下载打印《拟成立新公司证明》(用于单位设立新公司对宗地进行开发建设的情形),单位加盖公章;

(10)《挂牌文件》和出让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九、该宗地块的挂牌成交价即为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入选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出让价款,其他土地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印花税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十、竞得入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入选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申请人、竞买人应当严格遵守竞买规则,在地块挂牌及竞买期间,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行为阻扰或影响其他竞买人的正常竞买活动。如申请人、竞买人发生上述不当行为,可能影响该地块正常挂牌出让的,经查实,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依法中止该地块挂牌出让,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二、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凭 CA 数字证书、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认证。申请人、竞买人应当防范网络风险,保护个人电脑操作系统的安全,并妥善保管 CA 数字证书和密码。因申请人、竞买人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 CA 数字证书遗失、密码泄漏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法律后果等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三、申请人、竞买人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所有行为,均被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视为其自身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实施的任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十四、中止或终止出让活动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交易期间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活动,并通知申请人、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公正性的;

3.因宗地使用条件变更导致宗地价格发生重大变动等需重新报批出让方案的;

4.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上述中止事项消除后,可恢复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二)因申请人、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申请人、竞买人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十五、出让结果公布

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

十六、注意事项

(一) 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结束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一经网上申请报名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 本次挂牌地块不设底价。

(三)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四) 竞得入选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价款(成交价款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五) 挂牌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新组织出让。

(六) 竞得人必须按时支付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七) 地块涉及其它相关部门要求依法办理的相关手续及费用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和承担。

(八) 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 60 天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九) 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办理。

(十) 本《须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严格遵守。

十七、联系方式

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01号

联系人:杨先生(308办公室)  电话:0572-8283419

         许先生 (309办公室)   电话:0572-8080768

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13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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