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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观海卫Ⅱ201710#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1月17日
中标公示正文

慈观海卫Ⅱ201710#

发布时间:2020-01-1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慈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用地)

拍卖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四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等要求详见拍卖出让公告附表。

1.动工及竣工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建设,建设期限为三十六个月。

2.对不按合同约定建设造成土地闲置的,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2.项目须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

3.本次拍卖只允许竞买人单独申请竞买。若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其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0%以上。

4.《项目准入意见书》取得:竞买人须在2020年1月7日至1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交项目建议书等文件,申请项目产业条件审查,并须在1月23日前取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核发的《慈溪市工业地块竞买人项目准入意见书》。

五、拍卖出让按以下程序进行: 

1.信息发布:出让人在网上交易系统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竞买申请:准入项目进行产业审核,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

3.竞买报价: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报价。

4.成交确认:出让人根据《出让公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竞价结果确定竞得入选人和成交价格。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

5.签订合同: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6.结果公布:出让人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浙江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等网站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

六、竞买申请和资格获取有关事项

(一)出让资料取得

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浏览、查阅和下载本次公开出让相关资料。具体包括:

1.出让公告;

2.出让须知;

3.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4.宗地红线图;

5.项目建议书(样本);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样本);

  7.授权委托书(样本);

8.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样本);

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10. 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用户手册;

11.其他相关资料。

(二)办理数字证书

1.竞买人须凭数字证书(CA证书)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报名、报价。

2.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可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首页查看。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申请人,不需重新办理数字证书;如数字证书已过期,则需续期。

3.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tdq.xhtml?statusCode=303

服务电话:400-0878-19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三)申请竞买

申请人可在2020年1月15日9:00至2020年1月16日16:00,凭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主页;

2.选择行政区,进入宁波慈溪交易厅;

3.点击欲竞买地块的“竞买申请”按钮后,按系统提示逐步进行竞买申请,向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和声明书;

4.系统进入交纳竞买保证金页面,竞买申请人必须选择相应的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打印交纳保证金通知单。

(四)交纳竞买保证金

1.申请人在2020年1月16日16:00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按交纳竞买保证金通知单要求将竞买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

2.竞买保证金应由竞买申请人交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该地块的合同定金,不再退还。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无特殊情况在网上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获取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系统自动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通知竞买申请人可参与该地块的竞买,成为竞买人。

七、网上拍卖竞价主要事项

(一)网上拍卖时间:2020年1月17日9:00开始。

(二)拍卖起始价及报价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出让起始价详见出让公告附表。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不设底价(保留价)。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可多次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三)网上竞价规则

1.竞买人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后,进入拍卖出价界面,按系统提示进行报价。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系统服务器记录,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2.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一分钟内,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3次提醒。4分钟倒计时截止,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网上拍卖开始后第一次4分钟倒计时内无竞买人竞价的,拍卖终止。

(四)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因系统故障未在网上拍卖竞价时限内报价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拍卖竞价时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定的;

4.报价不符合网上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按下列规定确定竞得入选人:

1.未设底价的,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入选人;

2.设有底价的,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入选人;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拍卖不成交。

(六)竞价结果的送达

网上竞价结果通过互联网送达。成交后,系统自动发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至竞得入选人在系统内的个人文档,竞得入选人通过系统 “我的文档”接收、查阅、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八、竞得人资格审核

(一)竞得入选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和下列资料到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6楼交易室办理资格审核。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和《竞买声明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2.竞得人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上下载打印《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3.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慈溪市工业地块竞买人项目准入意见书》;

4.竞得人有效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其他组织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或护照等);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的提供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的,应提交委托授权文件;

(二)土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核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出让公告》、《须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内容,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若竞得入选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土地使用权另行出让。此外,竞得入选人还将承担本次拍卖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三)资格审核通过后,即视为成交,竞得人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并按《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合同签订及出让金交纳

1.竞得人若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凭《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及《“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竞得人与地块所在地政府签订)10个工作日内到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若为自然人的或约定成立新公司的,则须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后凭《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及《“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10日内到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到市级有关部门依法办理完成工业项目立项或核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审批手续。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完相关审批手续的,按出让文件有关规定或约定处理相关事宜。

2.该宗地块的成交价即为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出让金价款,但不包括契税、印花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建设环节按规定应缴纳的规费。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出让金。 

3.竞得人付清全部出让金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4.如竞得人未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签订出让合同后未按规定足额交付出让金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再次出让该宗土地的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竞得人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十、出让结果公布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浙江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等网站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结果。

十一、中止或终止网上出让活动

  (一)网上出让中止

网上交易系统由于下列原因出现不可及时修复的故障,造成网上交易暂时无法实现的,出让人发布公告,中止网上交易活动:

1.系统设备故障、软件故障、网络故障、电力故障等重大故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2.黑客入侵、病毒入侵等网络入侵、破坏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系统瘫痪的;

  3.系统管理单位或出让人核实的其他原因。

故障排除后,出让人应当解除中止,发布恢复交易公告,交易时间相应顺延,顺延时间不少于中止时间。交易中止前已取得竞买资格的,其竞买资格在本次期内(含中止交易期及恢复交易后)有效。

(二)网上出让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应当在公开出让日前终止出让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网上交易中止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不能恢复交易的。

2.因宗地使用条件变更导致宗地价格发生重大变更等需重新报批出让方案的;

3.依法应当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待问题解决后,依法重新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十二、法律责任

(一)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暂扣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1.竞买人在招拍挂活动中,有恶意串标、串通等违法行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买人扰乱招拍挂秩序的,视情节轻重,保证金暂扣或不予退还。

(二)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其他违法违规竞买行为。

十三、注意事项

1.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凭CA数字证书、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认证。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应当防范网络风险,保护个人电脑操作系统的安全,并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CA数字证书遗失、密码泄漏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法律后果等造成的损失,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所有行为,均被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视为其自身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拍卖出让活动中实施的任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3.竞买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申请竞买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竞买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4. 我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25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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