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政工出[2019]55号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1月19日 |
临政工出[2019]55号
发布时间:2020-01-1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杭州市临安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须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亩产倍增”计划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若干意见》(杭政[2014]1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产业用地管理、促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5]13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用地出让审批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111号)等有关规定,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特制定本规则。
二、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为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指定的挂牌人,负责主持挂牌出让活动。挂牌人从事挂牌出让活动的工作人员为挂牌工作人员。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编号为临政工出【2019】55号,供地方式按下列第(一)项规定执行:
(一)本地块采取一次性出让方式供地,总年期50年,自本地块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二)本地块采取“先租后让”方式供地。竞得人应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租赁使用权合同》(以下称为“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最长为6年,自本宗地交地确认书签订之日起算,租赁期限内,本地块投资开发建设按《“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以下称为“监管协议书”)约定考核达标的,则乙方应在6年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凭考核意见申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的出让期限为24年,从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起算。
四、如本地块投资开发建设按《监管协议书》约定考核达标的,则乙方可凭考核意见提前申请签订出让合同,租赁期自出让合同生效之日的前一日届满。出让合同的出让期限为30年减去租赁期的剩余年限,从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起算。
五、竞买人应当对挂牌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对土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当在竞买前提出。竞买人申请竞买即视为无异议。
六、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但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竞买:
1、竞买申请单位及其控股股东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含滞纳金、违约金)的;
2、存在符合国土资发[2010]204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违法违规违约情况的;
3、竞买申请不符合本须知要求的。
本次挂牌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网上报名过程中,需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并委托其中一家进行报价,且应在网上认真填写联合竞买各方的基本信息,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竞买文件签署人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如需成立新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或租赁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补充合同》,竞得人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竞买申请书中的申明内容一致;经竞得人申请,出让人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或租赁合同。非杭州市临安区注册登记的竞得人必须在杭州市临安区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七、挂牌出让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信息发布:出让人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3.竞买报价:竞买人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报价。
4.成交确认:出让人根据竞价结果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格,并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5.签订合同: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或《租赁合同》。
6.结果公布:出让人在网上交易系统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
八、竞买申请和资格获取有关事项。
(一)办理数字证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需凭数字证书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申请报名、报价。
竞买申请人应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根据系统提示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申请人,不需要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已过期,则需要办理续期手续。
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
(二)申请竞买
申请人可于2020年1月2日9:00至2020年1月10日16:00,凭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主页;
2、点击通过行政区选择,进入临安区交易厅;
3、点击欲竞买地块项目下的“竞买申请”按钮后,按系统提示逐步进行竞买申请,向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和声明书;
(三)资格审查
竞买申请人需填写《挂牌出让竞买资格审查意见表》,经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查同意后,向系统提交。
(四)缴纳竞买保证金
资格审查通过后,申请人需在2020年1月10日16:00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按缴纳竞买保证金通知单要求将竞买保证金人民币肆佰肆拾贰万元整(小写:¥442万元)缴纳到指定账户。
竞买保证金应由竞买申请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该地块的合同定金,不再退还。挂牌人在挂牌出让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
(五)获取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系统自动生成《竞买通知书》,通知竞买申请人可参与该地块的竞买,成为竞买人。
九、网上挂牌竞价主要事项
(一)网上挂牌时间
挂牌时间为2020年1月2日9:00至2020年1月13日9:00
(二)挂牌起始价及报价方式
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捌佰捌拾贰万肆仟壹佰元整(小写:¥882.41万元)。采取第三条第(二)项“先租后让”方式供地的,租赁价款为成交总价款的10%,出让价款为成交总价款的90%。地块具体位置、规划指标、建设要求详见《出让合同》、《租赁合同》和《监管协议》。竞买人每次报价应不低于挂牌出让公示栏的最新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万元(报价应为万元整数)。竞买人可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进行多次报价。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向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交纳。支付出让总价款的方式以《出让合同》、《租赁合同》为准。
(三)网上竞价规则
竞买人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竞买人登录系统后,进入挂牌出价界面,按系统提示进行报价。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系统服务器记录,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四)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因系统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报价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定的;
4、报价不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网上挂牌截止与成交结果确认
1、网上挂牌截止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由系统按公告规定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前4分钟,系统将最高有效报价进行提示。挂牌报价截止时,无竞买人报价的,挂牌截止。
挂牌报价截止时,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为10分钟。无竞买人选择进入限时竞价的,挂牌截止。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
进入限时竞价阶段,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无竞买人报价,系统不再接受新的报价,挂牌截止,并显示最高报价。
2、结果确认
网上挂牌按下列规则确认成交结果:
1)、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该竞买人为竞得入选人;
2)、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入选人,但报价低于起始价者除外;
3)、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起始价或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3、竞买结果的送达
网上挂牌竞买结果通过互联网送达。成交后,系统自动发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至竞得入选人在系统内的个人文档,竞得入选人通过系统“我的文档”接收、查阅、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十、受让人资格审核
竞得入选人应当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和下列资料到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行政审批科接受资格审核。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
2、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声明书》,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6、竞得人需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上下载打印《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
7、如参加资格审核执行人不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授权文件;
8、联合竞买的,在提交上述资料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须提供上述3至7项资料并分别在《竞买申请书》和《竞买声明书》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还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出资比例由竞买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设定),并明确签订《出让合同》时的出让人或《租赁合同》时的承租人;
9、经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查同意的《挂牌出让竞买资格审查意见表》原件。
竞得入选人对提交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若竞得入选人资格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即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此外,竞得入选人还将承担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通过审核后,即视为成交,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经公证处公证。
十一、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二)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十二、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应当严格遵守竞买规则,在地块挂牌及竞买期间,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行为阻扰或影响其他竞买人的正常竞买活动。如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发生上述不当行为,可能影响该地块正常挂牌出让的,经查实,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可依法中止该地块挂牌出让,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三、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凭CA数字证书、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认证。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应当防范网络风险,保护个人电脑操作系统的安全,并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CA数字证书遗失、密码泄漏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法律后果等造成的损失,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四、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所有行为,均被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视为其自身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实施的任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十五、竞得人应按《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间与杭州市临安区太阳镇人民政府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协议书》和《“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之后再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签订《出让合同》或《租赁合同》,并经杭州市临安公证处公证(电话:0571-63789691)。如竞买人不按规定签订《“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协议书》、《出让合同》或《租赁合同》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六、中止或终止出让活动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可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交易期间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申请人、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公正性的;
3.因宗地使用条件变更导致宗地价格发生重大变动等需重新报批出让方案的;
4.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上述中止事项消除后,可恢复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二)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十七、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地址: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571-63620319。
十八、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对本《须知》的条款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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