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园区3#地块
|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1月19日 |
市场园区3#地块
发布时间:2020-01-1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慈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拍卖出让活动由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地块位置
市场园区3#地块位于胜山镇,东至规划纵二路、南至规划横二路、西至规划一灶江绿化带、北至规划横一路。
(二)土地开发程度:现状。
(三)出让地块编号、出让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土地用途、出让年限如下表:
地块编号 | 出让面积(M2)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规划性质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市场园区3#地块 | 163862 | ≤45 | 1.5-1.7 | ≥35 | 商业金融业 | 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 40年 |
注:出让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详细规划要求以出让宗地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四)付款期限
出让价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自《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该宗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的50%。第二期自《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支付剩余50%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五)土地交付时间
出让人自《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交付土地。
(六)动工及竣工时间
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七个月内动工,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四年内竣工。
(七)对不按合同约定造成土地闲置的,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二)竞买保证金
市场园区3#地块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玖佰叁拾万元整(¥39300000.00元)
五、拍卖程序
(一)信息发布
我局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发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二)竞买申请
1、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凭数字证书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
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数字证书申请表》,填写好相关内容,备齐相关证件,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申请人,不需重新办理数字证书。如果数字证书已过期,则需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续期。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tdq.xhtml?statusCode=303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电话:400-0878-19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2、申请竞买
申请人可于2019年1月9日上午9:00至2019年1月16日下午4:00,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凭数字证书提交竞买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主页;
(2)点击通过行政区选择,进入慈溪市交易厅;
(3)点击欲竞买地块项目下的“竞买申请”按钮,按系统提示逐步进行竞买申请,向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和竞买声明书;
(4)系统进入交纳竞买保证金页面,竞买申请人必须选择相应的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打印交纳竞买保证金通知单。
3、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可采取网银转账、柜台转账等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同城转账支票建议采用现代化支付系统(大小额)方式缴纳)。
申请人按照交纳竞买保证金通知单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2019年1月16日下午4:00前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4、获取竞买资格
竞买保证金到账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该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颁发相应宗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具备竞买资格。
(三)网上竞价
1、拍卖出让起始价
市场园区3#地块起始价总价为人民币壹亿玖仟陆佰肆拾万元整(¥196400000.00元)。
2、拍卖报价时间
拍卖时间2019年1月17日上午10:00。
3、拍卖报价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总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4、竞价规则
本次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的有效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
5、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因系统故障未在网上拍卖期限内报价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拍卖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定的;
(4)报价不符合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网上拍卖截止与成交结果确认
1、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4分钟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3次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
2、竞价结果确定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入选人;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拍卖不成交。
(2)拍卖开始后第一次4分钟到计时内无竞买人竞价的,拍卖终止,拍卖不成交。
3、竞价结果的送达
拍卖竞价结果通过网上送达。交易结束后,系统自动发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至竞得入选人在系统内的个人文档,竞得入选人通过系统“我的文档”接收、查阅、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五)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核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竞得入选人须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拍卖出让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向我局提交资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1、资格审核确认地点
(1)慈溪市本级地块:资格审核确认地点为慈溪市新城大道1777号16楼,联系电话0574-67001619。
(2)杭州湾新区地块:资格审核确认地点为宁波杭州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66号窗口,联系电话0574-63991950。
2、资格审核确认的资料文件
(1)法人入选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①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②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
③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声明书》,加盖公章;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法人单位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⑥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提交从网上下载打印的《拟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申请书》,加盖公章;
⑦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从网上下载打印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⑧公司章程、公司最大持股人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公司最大持股人为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⑨与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市场园区3#地块履约监管协议》
(2)自然人入选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①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②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自然人签名;
③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声明书》,自然人签名;
④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⑤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提交从网上下载打印的《拟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申请书》,自然人签名;
⑥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从网上下载打印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与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市场园区3#地块履约监管协议》
(3) 其他组织入选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①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②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
③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声明书》,加盖公章;
④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⑤该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⑥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提交从网上下载打印的《拟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申请书》,加盖公章;
⑦该组织负责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从网上下载打印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⑧与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市场园区3#地块履约监管协议》
(4)境外竞买人入选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①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②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法人和其他组织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③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声明书》,法人和其他组织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④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⑤从网上下载打印的《拟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申请书》,法人和其他组织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⑥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从网上下载打印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与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市场园区3#地块履约监管协议》
资格审核确认时,如果竞得入选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请携带公章;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可以使用中文外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六)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
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我局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
(七)签订《市场园区3#地块履约监管协议》
市场园区3#地块须在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前与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市场园区3#地块履约监管协议》,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该协议。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徐庆 联系电话:0574-63072199。
(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到受让地块的原资格审核确认地点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出让结果公布
我局将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结果。
六、注意事项
(一)网上竞买申请、报价、竞价程序按网上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网上交易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并熟知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及拍卖文件等有关文件后,方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申请人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可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服务协议、交易规则、拍卖文件、地块现状、开发条件、其他相关文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网上拍卖出让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买申请人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所有行为,均被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视为其自身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在网上拍卖出让活动中实施的任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三)出让宗地范围内(包括地上、地下)的电力线、通信线、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税费均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四)按照房地产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应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竞得人因开发资质原因未能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日期开工、竣工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慈溪市市外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慈溪市成立新公司(独立法人企业)进行开发建设,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须同时提交拟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申请书,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新公司中申请人出资比例必须在50%以上、成立时间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
慈溪市市内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在慈溪市成立新公司(独立法人企业)进行开发建设的,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须同时提交拟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申请书,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其中申请人出资比例必须在50%以上、成立时间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
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我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以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出让宗地按规划条件通知书配建的物业管理用房,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
(七)出让宗地按规划条件通知书同步配建物业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用房在建成后按规定无偿移交。
(八)市场园区3#地块须开发的市场部分物业建筑面积合计不少于197300㎡,项目自持和销售物业面积比例分别为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5%:55%(即自持物业45%,可销售物业55%),自持物业分别可以在项目各期竣工验收之日起5年整后销售各期自持部分1/3的面积,在项目各期竣工验收之日起10年整后销售各期自持部分剩余2/3的面积。
(九)竞得人在项目开工、竣工前,应向出让人书面申报。
(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规定严格保密。
(十一)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竞得人后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无特殊情况在本次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十二)网上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除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外,其余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
(十三)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出让交易截止期限或竞价倒计时截止时点前的最后1分钟内进行竞买报价,避免因网络延迟造成系统无法接受报价导致报价无效。我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因竞买申请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冻结。
(十五)网上交易系统由于下列原因出现不可及时修复的故障,造成网上交易暂时无法实现的,我局将中止网上交易活动:
1、系统设备故障、软件故障、网络故障、电力故障等重大故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2、黑客入侵、病毒入侵等网络入侵、破坏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系统瘫痪的;
3、系统管理单位或我局核实的其他原因。
(十六)网上交易中止前申请人已取得竞买资格的,其竞买资格在本次交易期内(含中止交易期及恢复交易后)有效。
(十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局将终止网上交易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相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公正性的;
3、网上交易中止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不能恢复交易的;
4、因相关政策、宗地规划条件等发生变化,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重大影响,我局认为有必要终止的;
5、依法应当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十八)网上交易终止后,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十九)竞得入选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或视为违约,我局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相当于该地块再次出让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实际差额的赔偿金:
1、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不符合竞买条件而参与竞买竞得的;
4、未按照出让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交资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的;
5、未通过资格审核的;
6、逾期或拒绝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
7、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8、逾期或拒绝签订《市场园区3#地块履约监管协议》的;
10、其他违法违规竞买行为。
(二十)拍卖成交价即为该宗土地的总地价款。契税、印花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建设环节按规定应缴纳的规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二十一)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出让价款。竞得人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
(二十二)网上交易活动不成交的,由我局重新组织出让。
(二十三)出让人在竞买截止前发出的补充、修正文件与本拍卖出让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矛盾,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二十四)竞买申请人在竞买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二十五)我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办理。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2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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