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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CG044号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1月13日
中标公示正文

2019CG044号

发布时间:2020-01-1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瑞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瑞安市站西单元02-18地块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瑞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瑞安市站西单元02-18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委托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1、地块位置:瑞安市站西单元02-18地块;

2、地块范围:瑞安市飞云街道,物流园区(具体详见用地红线图);

3、总用地面积:7054.76㎡,出让用地面积7054.76㎡;

4、土地用途:仓储用地;

5、容积率:≤1.5;

6、建筑密度:≤45 %;

7、绿地率:≥10 %;

8、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0582.14㎡;

9、建筑高度:≤20米;

10、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条件;

1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仓储用地50年 ,从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12、根据《瑞安市站西单元02-18地块项目监管合同》(样本),该地块产业要求为物流仓储行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大于300万元/亩(含),营业额2020年达到3亿元,2021年达到4亿元,2022年达到5亿元,2022、2023、2024年连续三年税收要达到10万元/亩,在此期间,若当年未达到年度纳税标准,乙方需按1万元∕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单位能耗增加值大于7.4万元/吨标煤(含),单位排放增加值大于2002万元/吨(含)。环境标准:1、空间准入标准:符合瑞安市环境功能区划及相关生态空间清单及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管控要求;2、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3、环境质量管控标准:开工前取得总量平衡意见;4、行业准入标准:最新国家或地方相关行业环境准入要求和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等。5、其他事项: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议竞得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项目环评审批或备案。

13、其它有关规划指标要求必须严格按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瑞规条字(2019)45号)要求执行。

五、竞买资格及要求

出让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竞得人须在二个月内在瑞安市注册成立法人企业,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履行合同协议规定的责、权、利,接受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六、挂牌出让程序

(一)信息发布:出让人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二)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报价:竞买人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报价。

(四)成交确认:出让人根据《挂牌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和竞价结果确定竞得入选人和成交价格。经审查通过后,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签订合同: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结果公布:出让人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

七、竞买申请和资格获取有关事项

(一)办理数字证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需凭数字证书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申请报名、报价。

意向竞买人应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数字证书申请表》,填写好相关内容,备齐相关证件,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申请人,不需重新办理数字证书;如数字证书已过期,则需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续期。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

http://www.tseal.cn/tcloud/tdq.xhtml?statusCode=303

服务电话:400-0878-19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19层

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

(二)竞买申请

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31日9时至2020年1月8日16时,凭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主页;

2、点击通过行政区选择,进入瑞安市(本级)交易大厅;

3、点击欲申购地块项目下的“竞买申请”按钮后,按系统提示逐步进行竞买申请,向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和声明书;

4、系统进入缴纳竞买保证金页面,竞买人必须选择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打印缴纳保证金通知单。

申请人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公告、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宗地信息、宗地现状、宗地条件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均无异议并完全接受,否则,不得参加挂牌。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在2020年1月8日16时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按《交纳竞买保证金通知单》要求将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24万元交纳到指定账户。保证金由竞买人缴交,其他人不得代交。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摘牌成交后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未竞得人应自行至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结算窗口办理保证金退回手续, 逾期办理退款手续造成的损失由竞买单位(个人)自行承担。

(四)获取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系统自动生成《竞买通知书》,通知竞买申请人可参与该地块的竞买,成为竞买人。

八、本次网上挂牌竞价主要事项

(一)网上挂牌时间

挂牌时间不少于10日。具体为2019年12月31日9时至2020年1月10日9时10分。

(二)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如下:

本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2117.53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0万元或其整数倍。

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宗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竞得人向市住建部门交纳,契税由竞得人向税务部门交纳。

(三)报价方式

本次挂牌采用挂牌报价、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在报价期限内,竞买人在满足报价条件下可多次进行报价并以总报价最高者为竞得入选人。

(四)网上竞价规则

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竞买人登录到网上交易系统后,进入到挂牌出价界面,按系统提示进行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五)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因竞买人系统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报价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定的;

4、报价不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网上挂牌截止与成交结果确认

1、网上挂牌截止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由系统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前4分钟,系统将最高有效报价进行提示。挂牌报价截止,无竞买人报价的,挂牌结束,挂牌不成交。

挂牌截止时,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为10分钟。无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挂牌结束。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

限时竞价:交易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交易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无竞买人报价,交易系统不再接受新的报价,挂牌结束,并显示最高报价。

2、结果确认

网上挂牌按下列规则确认成交结果:

(1)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该竞买人为竞得入选人;

(2)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入选人,但报价低于起始价者除外;

(3)在挂牌报价和限时竞价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起始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3、竞买结果的送达

网上挂牌竞买结果通过互联网送达。成交后,系统自动发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至竞得入选人在网上交易系统内的个人文档,竞得入选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 “我的文档”接收、查阅、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九、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核

(一)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

(二)竞得入选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和下列资料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资格审核: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竞买声明书》(须加盖法人章),法人单位登记注册地不在瑞安的还需下载打印《拟成立新公司申请》(须加盖法人章);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4)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护照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竞买声明书》、《拟成立新公司申请》(须自然人签名);

(2)竞得入选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3)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竞买声明书》(须加盖组织公章),组织登记注册地不在瑞安的还需下载打印《拟成立新公司申请》(须加盖组织公章);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4.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竞买声明书》、《拟成立新公司申请》(须加盖法人章、组织公章或自然人签名);

(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5.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竞买声明书》、《拟成立新公司申请》,联合各方均须分别在《竞买申请书》、《竞买声明书》、《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上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签名);

(2)联合申请各方有效身份证明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竞买文件签署人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4)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6)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须分别在《竞买申请书》、《竞买声明书》上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签名)。

竞得入选人对提交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通过审核后,竞得入选人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竞得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及地价款缴纳方式

(一)竞得人按《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与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瑞安市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出让成交价款。出让人按现状条件交付土地。竞得人为境外法人的,由竞得人申请且经出让人同意后,合同签订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或拒绝签订的,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定金不予退还,且竞得人应承担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二)竞得人须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缴清全部地价款。竞买保证金在摘牌成交后即转为本合同的定金,在全额缴纳出让价款时该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竞得人应提前主动到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科领取缴款通知书,届时不再通知。

十一、履约银行保函制度要求

履约银行保函金额为300万元,由受让人根据《瑞安市站西单元02-18地块项目监管合同》要求与银行接洽对接,出具后提供给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其中建设进度银行履约保函100万元,受让人在土地摘牌之日起6个月内未按时开工的,支付违约金50万元。30个月内未通过竣工验收的,支付违约金50万元;营业额(以税务发票为准)银行履约保函200万元。2020年达3亿元、2021年达4亿元、2022年达5亿元,若受让人当年未达到年度营业额标准,2020年支付违约金60万元,2021年支付违约金60万元,2022年支付违约金80万元。(上述违约金从银行保函中扣除。)

十二、项目开工竣工时间及要求

竞得人须在土地摘牌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在土地摘牌之日起30个月内竣工。交地时间为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到期日后2个月内。开工时间以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日期为准,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不得分期建设。

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十三、土地出让后监管措施

1、受让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竣工,原则上不得分期建设。因政府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受让人必须及时向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提出顺延申请。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的,由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瑞安市工业项目用地公开出让准入条件设置和批后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瑞政发[2017]79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2、该地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大于300万元/亩(含),年营业额2020年达到3亿元,2021年达到4亿元,2022年达到5亿元,2022、2023、2024年连续三年税收要达到10万元/亩,在此期间,若当年未达到年度纳税标准,竞得人需按1万元/亩的标准,向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支付违约金,单位能耗增加值大于7.4万元/吨标煤(含),单位排放增加值大于2002万元/吨(含)。环境标准:1、空间准入标准:符合瑞安市环境功能区划及相关生态空间清单及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管控要求;2、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3、环境质量管控标准:开工前取得总量平衡意见;4、行业准入标准:最新国家或地方相关行业环境准入要求和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等。5、其他事项: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建议竞得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项目环评审批或备案。

3、受让人应与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签订《瑞安市站西单元02-18地块项目监管合同》,明确用地的产业要求、开竣工时间、履约银行保函、投资强度、能耗标准、环境标准、产值税收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十四、注意事项

(一)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凭(CA)数字证书、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认证。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应当防范网络风险,保护个人电脑操作系统的安全,并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CA)数字证书遗失、密码泄漏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法律后果等造成的损失,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向中心或出让人咨询。

(三)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的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前应自行到出让地块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充分了解本次出让地块及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地质、环境等情况,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对出让人按现状条件交付土地没有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现场踏勘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 13967779798。

(四)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出让人解除合同的通知以邮政快递方式或其他方式送达。送达当日本合同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交易期间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申请人、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公正性的;

3、因宗地使用条件变更导致宗地价格发生重大变动等需重新报批出让方案的;

4、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其他应当中止或终止挂牌活动的情形。

上述中止事项消除后,可恢复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六)竞价结果无效及违约认定。

1、竞得入选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其他违法违规竞买行为。

竞买人在网上交易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瑞安市站西单元02-18地块项目监管合同》的。

(七)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所有行为,均被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视为其自身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实施的任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八)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宗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竞得人向市住建部门交纳,契税由竞得人向税务部门交纳。

(九)本次出让宗地以现状用地出让。瑞安市站西单元02-18地块后续政策处理工作由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

(十)竞得人须按规定承担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并不得销售、转让。

(十一)建设项目应按《温州市地面沉降防治规划》等有关要求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取科学合理的防治措施。

(十二)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须知》的条款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21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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