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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区: | 浙江-- | 发布日期: | 2020年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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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06 09:4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一幅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由我局自行组织实施。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一)地块位置: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东海第六大道与南洋九路交汇东北角出让地块;
(二)地块范围:详见拍卖地块规划图;
(三)出让面积:60966平方米 ;
(四)土地用途:仓储用地;
(五)规划容积率: ≤2.0 ;
(六)规划建筑密度: 40%-55% ;
(七)绿地率: 10%-20% ;
(八)土地开发程度:按现状条件出让(受让人须另行支付给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施本宗地的场地渣土填筑成本10万/亩。);
(九)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50年;
(十)投资强度要求等土地使用标准: 1、浙江省仓储类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要求;2、根据临自规设(头门港经济开发区)[2019]21号,其中非生产性用房用地比例不得超过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7%,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
(十一)动工及竣工时间: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24个月内竣工;
(十二)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和其他建设要求: 详见临自规设(头门港经济开发区)[2019]21号及浙江省仓储类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4)要求。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临海市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行为或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自然人、注册在临海市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受让本宗地后,须在1个月内在临海市内注册成立新公司。如联合竞买的,网上报名过程中,需各自申请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确认主竞买人,且应在网上认真填写联合各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出资比例。受让本宗地后,应按照报名申请时明确的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在临海市内注册成立新公司,并以新公司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竞得入选人须5个工作日内,到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即视为成交,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非临海工业企业须在1个月内在临海市内注册成立新公司,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12月30日15:00时,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该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佰万元(¥700万元)。
五、申请程序
(一)数字证书(CA认证)的申请办理
网上交易实行实名认证制度,竞买人应到持有信息产业部核准资质并与网上交易关联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数字证书(CA认证)办理流程可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报名首页查看。
(二)拍卖文件取得
竞买人可于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0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查阅和下载出让地块的拍卖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2.出让公告;
3.出让须知;
4.《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样本);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6.其他相关资料。
(三)网上竞买申请
竞买人可于2019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30日登陆“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认真阅读《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及《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料,提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地块竞买。
六、本次拍卖出让时间
拍卖起始时间:2019年12月31日上午9:00时;
拍卖起始及截止时间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七、宗地的拍卖起始价、增价幅度
本次出让宗地的起始价为人民币贰仟玖佰伍拾万元(¥2950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拾万元(¥10万元)的整倍数。
八、拍卖程序
(一)公布出让信息
本次出让宗地的位置、面积及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出让信息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上公布。
(二)报价规则
本次拍卖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的增价幅度应当符合规定。
(三)网上限时竞价
1.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
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
交易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交易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3次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
2.网上限时竞价最终报价确认方式
(1)网上限时竞价中有人报价时的成交结果确认
任何一次完整的4分钟倒计时截止时,系统会自动关闭限时竞价中的报价通道,确认当前系统接受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
(2)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时的成交结果确认
网上拍卖开始后第一次4分钟倒计时内无竞买人竞价的,拍卖终止,拍卖不成交。
3.网上限时竞价成交结果确认方式
系统按下列规定确定拍卖结果:
(1)未设底价(保留价)的,限时竞价最高报价有效的,系统显示拍卖成交,该竞买人为竞得入选人。
(2)设有底价(保留价)的,最终报价不低于底价(保留价)的,系统显示拍卖成交,该竞买人为竞得入选人;最终报价低于底价(保留价)的,系统显示拍卖不成交。
九、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签订
竞得入选人应当自取得竞得入选资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下列资料到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412、416室联系人: 蒋女士0576—85112056、侯女士0576—85112057),接受资格审查。
(一)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二)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及《竞买声明书》,竞得入选人为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
(三)竞得入选人为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申请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办理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自然人本人申请的,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六)竞得人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上下载打印《拟成立新公司》,竞得入选人为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
(七)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即成为竞得人,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需要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办理有关手续,并经公证处公证。
十、拍卖出让结果公布
我局将在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结果。
十一、竞买保证金
竞得入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一)竞得入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及相关资料的;
(二)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三)竞得入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竞得资格确认手续的。
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付利息。
十二、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缴纳
竞得人须于2020年1月20日前到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财务室(316室尹女士:0576-85226739)开具财政缴款书向财政专户缴纳出让金总额50%(含定金),余额部分在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付清(不计息)。
并按规定缴纳配套设施费、土地契税及相关税费。
十三、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须详细阅读《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及《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宗地规划条件、其他相关文件、宗地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二)本次拍卖为无底价拍卖。
(三)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拍卖活动开始前向我局咨询。本次拍卖出让宗地以现状出让,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人不统一组织。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应当在拍卖开始前终止拍卖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拍卖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拍卖公正性的;
3.因宗地使用条件变更导致宗地价格发生重大变动等需重新报批出让方案的;
4.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应当依法终止拍卖活动的其他情形。
(五)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六)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另行依法组织出让该地块,另行出让价格若低于本次拍卖出让价格,差额部分由违约人承担。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七)拍卖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土地契税、配套设施费及其它相关税费。
(八)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竞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九)本次拍卖出让,我局将邀请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公证费用按规定标准由竞得人承担。
(十)我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办理。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11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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