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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城古县城CC04-02-04b地块

所在地区: 浙江-- 发布日期: 2020年1月6日
中标公示正文

慈城古县城CC04-02-04b地块

发布时间:2020-01-06 14:4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慈城古县城CC04-02-04b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挂牌出让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承办。

二、挂牌出让原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四、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9日9:00至2019年12月27日16:00;

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7日16:00(银行到账时间);

挂牌报价时间和竞价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9日9:00至2019年12月30日10:00,挂牌期限截止后,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竞价开始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10:10。

五、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地块名称

慈城古县城CC04-02-04b地块

2

地块位置

位于江北慈城古县城

3

地块范围

东临城隍庙,南至中华路,西临民主路

4

土地用途

文化设施用地

5

出让面积

621平方米

6

容 积 率

计容建筑面积657.97平方米

7

建筑密度

/

8

绿 地 率

/

9

建筑限高

维持原高

10

土地开发程度

按现状

11

土地级别

五级

12

出让年期

50年

13

保 证 金

人民币23万元

14

出让起始价

楼面地价人民币1691元/平方米

15

增价幅度

人民币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

16

付款方式

于2020年1月23日前付清

17

交地期限

于2019年12月30日前按照现状交付土地

18

其他条件

1、本地块采用带建筑出让的方式进行公开出让。根据区国资委办公室意见,建筑变价款为257.81万元,由竞得单位将建筑变价款直接缴纳至江北区财政。

2、非江北区注册企业竞得土地后须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控制文本,并以其为准;土地出让面积为实际勘测定界面积。

六、特别约定

1.境外的法人参与竞买,以外汇形式缴纳土地出让保证金的,按照本挂牌文件中《宁波市江北区土地出让保证金外汇资金缴纳处置规则》办理;以跨境人民币形式缴纳土地出让保证金的,按照本挂牌文件中《宁波市江北区土地出让保证金跨境人民币缴纳处置规则》办理。

2.若本宗土地由境外企业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则《成交确认书》的有效期为12个月。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12个月内获取商务、工商等部门的有关许可。逾期未获得有关许可,《成交确认书》自动失效。如非因竞得人自身原因未获得商务、工商部门有关许可的,凭商务、工商等部门有关意见,竞买保证金与土地出让金保证金按《宁波市江北区土地出让保证金外汇资金缴纳处置规则》和《宁波市江北区土地出让保证金跨境人民币缴纳处置规则》的规定退款,不计利息;否则,竞买保证金与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次挂牌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如成立的新公司股东有两个及以上的,须采用联合申请方式参与竞买。联合申请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均应符合竞买资格条件及要求,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并委托其中一方进行报价,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申请时进行数字认证。

4.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的,只限成立一家项目公司,申请报名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明确新公司为全资项目公司、成立时间等内容;2)联合申请竞买的,明确新公司不同出资人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经竞买人申请且经出让人批准后,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新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竞买人事先向出让人申请约定一致。

5.境外竞买人和境内竞买人联合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如联合申请成立的中外合资项目公司在地块成交后6个月内未能按规定获得商务、工商等部门许可的,境内竞买人自然成为该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人。

6.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为缴纳。

7.本文件之规定与土地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挂牌程序

(一)信息发布

出让人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中国土地市场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网站上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二)竞买申请和资格获取有关事项

1.办理数字证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网上进行,需凭数字证书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报名、报价。

申请人应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数字证书申请表》,填写好相关内容,备齐相关证件,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申请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申请人,不需重新办理数字证书;如数字证书已过期,则需到浙江省电子印章中心续期。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tdq.xhtml?statusCode=303

服务电话:400-0878-19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申请竞买

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19日9:00至2019年12月27日16:00,凭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主页;

(2)点击通过行政区选择,进入宁波市江北区交易厅;

(3)点击欲竞买地块项目下的“竞买申请”按钮后,按系统提示逐步进行竞买申请,向系统提交竞买申请书和声明书;

(4)系统进入缴纳竞买保证金页面,竞买申请人必须选择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打印缴纳保证金通知单。

3.缴纳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须在2019年12月27日16:00前(银行到账时间),按缴纳竞买保证金通知单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由竞买申请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4.获取竞买资格

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系统自动生成《竞买通知书》,通知竞买申请人可参与该地块的竞买,成为竞买人。

如申请人已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系统未自动生成《竞买通知书》的,申请人需向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提交银行回单、缴款凭证等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由交易管理员在系统内手工颁发《竞买通知书》。

以外汇资金或跨境人民币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应将足额的外汇资金汇入外汇专户。在汇付资金到账后,申请人凭缴纳保证金通知单、银行汇款凭证等材料,向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提交收款凭证,经审核通过后,由交易管理员在系统内手工颁发《竞买通知书》。

申请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开具票据、审核等流程所需的时间,避免延误。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南路189号

联系电话:0574-87388127

(三)网上挂牌竞价主要事项

1.挂牌报价时间和竞价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19日9:00至2019年12月30日10:00

2.挂牌报价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采用挂牌报价、限时竞价方式进行。挂牌出让的起始价为楼面地价人民币1691元/平方米。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在报价期内,实行自由竞价。竞买人每次报价应高于挂牌出让公示栏的最高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为每平方米楼面地价人民币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可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进行多次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3.网上竞价规则

竞买人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竞买人登录系统后,进入挂牌出价界面,按系统提示进行报价。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系统服务器记录,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4.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因系统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报价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定的;

(4)报价不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网上竞价与成交结果送达

1.网上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时间由系统按公告规定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前4分钟,系统将最高有效报价进行提示。   

网上挂牌期限截止时,无竞买人报价的,挂牌结束,挂牌不成交。

挂牌期内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网上挂牌期限截止后,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为10分钟。无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挂牌交易结束,挂牌截止时报价最高者为竞得入选人。

2.网上限时竞价

挂牌期限截止后,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提示。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无竞买人报价的,限时竞价截止,系统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限时竞价期内,无竞买人报价的,挂牌截止时报价最高者为竞得入选人;有竞买人报价的,限时竞价截止时报价最高者为竞得入选人。

3.竞买结果送达

网上挂牌竞买结果通过网上送达。成交后,系统自动发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至竞得入选人在系统内的个人文档,竞得入选人通过系统 “我的文档”接收、查阅、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五)受让人资格审核

竞得入选人应当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和下列资料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接受资格审核。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2.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声明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3.单位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6.竞得人需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上下载打印《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7.如参加资格审核执行人是受托人时,应提交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从网上下载打印《授权委托书》,单位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8.联合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其中一方作为竞买报价人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自然人签名。此外,联合竞买各方均须提供上述3至8项资料并分别在《竞买申请书》和《竞买声明书》上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签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若竞得入选人资格不符合竞买人条件,即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此外,竞得入选人还将承担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竞得入选人的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得人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然后根据《成交确认书》的约定,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须经公证机构公证,公证费用由竞得人承担规定收费标准的50%。

(六)出让结果公布

出让人将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

八、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出让文件,并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如有疑问可以在申请报名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出让人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不超过成交价款的20%部分,超过部分转为预付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三)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凭CA数字证书、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认证。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应当防范网络风险,保护个人电脑操作系统的安全,并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个人电脑操作系统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CA数字证书遗失、密码泄漏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法律后果等造成的损失,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所有行为,均被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视为其自身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竞买申请人、竞买人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实施的任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五)中止或终止出让活动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可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交易期间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申请人、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公正性的;

(3)因宗地使用条件变更导致宗地价格发生重大变动等需重新报批出让方案的;

(4)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上述中止事项消除后,可恢复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2.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竞得入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入选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六)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七)本地块的挂牌成交价款即土地出让价款,不含契税、印花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有关税费。

(八)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挂牌成交价款。竞得人付清全部挂牌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首次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九)挂牌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由出让人重新组织出让活动。

(十)出让人在竞买截止前发出的补充、修正文件与本挂牌出让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矛盾,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十一)竞买人在竞买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证费)均自行承担。

(十二)出让人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办理。

九、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账户

(一)支付挂牌地块土地出让金的具体办法:

账户名称: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城支行;

帐    号:33101985336050502681;

地    址:江北区慈城镇解放路58号。

(二)竞买保证金账户(具体按照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子账户缴纳)

账户名称: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

帐    号:33150198373600000537

地    址:江北区大庆南路6号

外商投资者支付挂牌地块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

1、外汇形式支付的:

账户名称: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江北分局保证金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营业部;

境外汇入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

英镑     39102012040000087

港币     39102013040000077

美元     39102014040002923

日元     39102027040000093

澳元     39102029040000040

欧元     39102038040000454

新加坡元 39102018040000019

Beneficiary’s Bank: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Ningbo Branch,JiangBei Sub-branch

Swift: ABOCCNBJ390

Beneficiary’s A/C No:39102012040000087  (GBP)

                    39102013040000077   (HKD)

                    39102014040002923   (USD)

                    39102027040000093   (JPY)

                    39102029040000040   (AUD)

                    39102038040000454   (EUR)

                    39102018040000019   (SGD)

Beneficiary’s Name : NINGBO CITY LAND RESOURCES BUREAU JIANGBEI BRANCH

境内划入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

英镑     39102012040000079  (GBP)

港币     39102013040000069  (HKD)

美元     39102014040002915  (USD)

日元     39102027040000085  (JPY)

澳元     39102029040000032  (AUD)

欧元     39102038040000447  (EUR)

新加坡元 39102018040000027  (SGD)

清算行号:103332010203

2、跨境人民币支付的:

账户名称: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江北分局零余额专户;

BENEFICIARY’S NAME:NINGBO CITY LAND RESOURCES BUREAU JIANGBEI BRANCH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江北支行;

BENEFICIARY’S BANK: BANK OF NINGBO,JIANGBEI BRANCH

SNAP CODE:313332082117

帐号:40010124301000098

ACCOUNT: 40010124301000098

交易附言:400101220001456170801(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此账号)

REMARK: 400101220001456170801(PLEASE RECORD THIS NUMBER IN THE REMARK FIELD)

地址:江北区人民路270号。

BANK ADDRESS: NO.270 RENMIN ROAD, JIANGBEI DISTRICT, NINGBO,CHINA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28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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