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采购项目名称:(略)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略)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详见网址:(略)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江门市政务信息中心机房及系统平台运维服务项目是在江门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框架指导下,前期经过大量的调研工作而筛选出来的重要项目。该项目的实施能够保障政务系统的数据安全和稳定运行,并为下一步实施政务上云打下基础。
根据(略)年8月(略)日上午市政府常务会议(十五届(略)次)审议通过的《江门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略)-(略))》,其中第七章第(三)节第2点的建设内容明确了“数字政府”运营方(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的职责为“为江门‘数字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各部门信息化以及江门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和系统的建设运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制定政府数字资产管理办法,负责江门‘数字政府’的数字资产管理;负责江门‘数字政府’信息安全保障、安全应急处置等工作”,因此江门市政务信息中心机房及系统平台运维服务项目应当由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提供。
根据江府办函〔(略)〕(略)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政务上云”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工作目标要求,(略)年4月底前,由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分期分批完成市本级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和机房的接收和运维管理工作,并开展迁移上云工作,实现政府各部门的基础设施共建共用、信息系统整体部署、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业务应用有效协同、政务大数据有效利用开发。目前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已经接管了市直(略)个政务机房,并开展运维工作。至(略)年1月份已完成(略)个机房调研清点工作,共清点设备(略)台,系统(略)个,网络线路(略)条,基础设施(略)台,维护合同(略)份。在规范机房管理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如设立(略)小时手机固话同振报障热线,可通过电话、微信群、客户端报障;开展日常巡检工作,对AB类机房进行每周一次巡检,对C类机房进行每月一次巡检;组织卫计云平台、UPS电池放电测试等5次应急演练工作;编制运维周报和机房巡检月报,指导和监督不达标的机房进行整改等。开展日常巡检和故障处理等工作,今年以来已协助处理(略)个部门的各类故障(略)个,发挥公司优势、调度各方力量及时响应、快速到达现场并迅速处理,均在规定时间内解决问题,并形成报告作为经验案例。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已经对市直(略)个政务系统进行上云调研,并初步制定迁移上云方案。该公司也参与了数字政府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对江门“数字政府”建设提出了许多建议和思路,前期也对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和运维需求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根据省深改组批复《江门市“数字政府”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江门组建国资主导的“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公司(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现由市属全资国企江门市金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如由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承接江门市政务信息中心机房及系统平台运维服务项目,能快速推进项目进度,提供最优的服务,并能节省成本、降低风险,确保各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后续服务的延续性。
因此,本项目所采购的江门市政务信息中心机房及系统平台运维服务只能由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略)
2、地址:(略)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略)
工作单位:(略)
职称:(略)
具体论证意见:(略)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根据(略)年8月(略)日上午市政府常务会议(十五届(略)次)审议通过的《江门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略)-(略))》,其中第七章第(三)节第2点的建设内容明确了“数字政府”运营方(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的职责为“为江门‘数字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各部门信息化以及江门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和系统的建设运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制定政府数字资产管理办法,负责江门‘数字政府’的数字资产管理;负责江门‘数字政府’信息安全保障、安全应急处置等工作”,因此江门市政务信息中心机房及系统平台运维服务项目应当由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提供。
根据江府办函〔(略)〕(略)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政务上云”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工作目标要求,(略)年4月底前,由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分期分批完成市本级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和机房的接收和运维管理工作,并开展迁移上云工作,实现政府各部门的基础设施共建共用、信息系统整体部署、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业务应用有效协同、政务大数据有效利用开发。目前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已经接管了市直(略)个政务机房,并开展运维工作。至(略)年1月份已完成(略)个机房调研清点工作,共清点设备(略)台,系统(略)个,网络线路(略)条,基础设施(略)台,维护合同(略)份。在规范机房管理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如设立(略)小时手机固话同振报障热线,可通过电话、微信群、客户端报障;开展日常巡检工作,对AB类机房进行每周一次巡检,对C类机房进行每月一次巡检;组织卫计云平台、UPS电池放电测试等5次应急演练工作;编制运维周报和机房巡检月报,指导和监督不达标的机房进行整改等。开展日常巡检和故障处理等工作,今年以来已协助处理(略)个部门的各类故障(略)个,发挥公司优势、调度各方力量及时响应、快速到达现场并迅速处理,均在规定时间内解决问题,并形成报告作为经验案例。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已经对市直(略)个政务系统进行上云调研,并初步制定迁移上云方案。该公司也参与了数字政府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对江门“数字政府”建设提出了许多建议和思路,前期也对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和运维需求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根据省深改组批复《江门市“数字政府”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江门组建国资主导的“数字政府”建设运营公司(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现由市属全资国企江门市金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如由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承接江门市政务信息中心机房及系统平台运维服务项目,能快速推进项目进度,提供最优的服务,并能节省成本、降低风险,确保各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后续服务的延续性。
因此,本项目所采购的江门市政务信息中心机房及系统平台运维服务项目,建议由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提供。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略) 年 (略) 月 (略) 日 至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略) | 联系电话:(略) |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