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编制《高黎贡山生态田园型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方案》”的公示
保山市人民政府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编制《高黎贡山生态田园型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87号、19号、94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云财采(2018)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项目实际情况,保山市人民政府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对编制《高黎贡山生态田园型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方案》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要求和预算
采购项目名称:编制《高黎贡山生态田园型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方案》。
采购内容:完成编制《高黎贡山生态田园型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方案》”的任务。
预算金额:490000.00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云南省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指导规范》以及《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现场评估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及有关意见,结合《高黎贡山生态田园型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概念性规划》的发展思路,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积极响应,顺势而为,全面推动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实施和创建工作。结合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产业特色和资源优势,管委会积极响应保山市委、市政府将高黎贡山建设成为“东方黄石公园”的指示,不断提升配套服务体系和服务水平,努力将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打造成为环境更加优美、功能更加健全、内涵更加丰富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特制订《高黎贡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实施方案》。
根据云财采(2018)18号文第二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该项目拟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供货商名称:云南省特色产业促进会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南路98号省政协委员活动中心7楼
四、属于情形《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第二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保山市人民政府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分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保山市人民政府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
联系电话:18788550370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赛林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875-2207266
日期:2019年7月15日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zs.yngp.com/newbulletin_zz.do?method=toaddmodify&operator_state=1&lxflag=dy&flag=view&bulletin_id=1c510bd1.16bedf96bf4.-7f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