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及后勤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及后勤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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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及后勤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及后勤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略)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年6月1日
开标日期: (略)年7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阜阳市诚鑫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略)西二环路
中标金额:元 /年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周复超、张国友、谢儒耀、白利萍、刘玉红采购人名称: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阜阳市一道河中路(略)号联系人:洪女士联系方式:采购机构名称:(略)
地址: 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略)号金悦金融大厦B栋(略)楼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收费标准:(略) (略)元,多包段项目代理费每项不高于 (略)元。
收费金额:(略).(略)元
公告期限:(略)年7月日至(略)年7月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略)-(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三、其他
一、其他供应商得分及排序:
得分,排名第二;
安徽富陂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得分,排名第三;
二、被否决投标供应商名称及原因
合肥安景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文件未按采购需求提供相关人员有效身份证,符合性评审未通过。
特此公告。
采购人: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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