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留坝县卫生健康局 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 对留坝县卫健局开展县城区病媒生物消杀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留坝县卫健局开展县城区病媒生物消杀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ZC2019041601
三、采购人名称: 留坝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厅城路22号
联系人:何景忠
电话:1346869688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盛世国际2号写字楼11层
联系人:刘丹
电话:0916-2111569
传真:0916-2111569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留坝县卫健局开展县城区病媒生物消杀服务采购项目1项
项目概况: 县城区病媒生物消杀服务采购,采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 县城区病媒生物消杀服务采购,采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 195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及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登记) 2.供应商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害生物防治服务行业备案登记证》;(提供原件及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登记)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供应商在经营活动前三年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转账收款收据及其他相关证明。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一)《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五)《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4-22 08:00:00至2019-04-26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汉中市汉台区盛世国际2号写字楼11层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5-07 14:30:00
2、投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盛世国际2号写字楼11层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5-07 14:30:00
4、开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盛世国际2号写字楼11层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6-2111569
2、开户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金花路支行
4、账 号:61050186540000000221-0005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