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 所在地区: | 陕西-延安-子长县 | 发布日期: | 2019年2月28日 |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有关建筑业、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房地产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地方性管理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城乡及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三)负责全市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管理;制定建筑市场主体行为及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和工程风险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和相关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推行国家对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强制性标准,统一定额、行业标准及费率,制定地方性标准并监督执行。
(五)监督和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责监督检查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等政府投资或非经营性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范围内工业民用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颁发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
(八)监督全市城乡建设工程和工业民用建筑抗震设防的设计与实施;负责城市建设工程和工业民用建筑抗震设计的审查与监督。
(九)负责城市建筑业劳保统筹基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费用的收缴、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的验收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计划
(一)以解决群众关注的民生实事为着眼点,全面完成农村危改任务。根据中省对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合理制定农村危房改造方案,加大督查力度,指导各县区按时高质量完成年度危改任务。
(二)以贯彻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加快城镇体系建设步伐。加快推进县城建设,加强对子长、黄陵县城“双修”试点县的工作指导。抓好沿黄城镇带建设,力争出台《沿黄生态城镇带发展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督促指导沿黄三县对照项目库实施当年项目。加快推进“两镇”建设提档升级,对照《重点镇建设标准》,加快完善城镇功能,重点督促垃圾污水治理项目建设,积极申报A级景区和国家级特色小镇。按照建设特色化、管理精细化的要求,培育南泥湾、甘谷驿、乾坤湾、白马滩、张家湾等一批特色鲜明的小城镇。对现有中省两级传统村落进行调查,指导县区开展保护工作。配合农业部门继续抓好村庄风貌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等工作。
(三)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大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认真对照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相关指标体系,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目标,对各科室、单位贯彻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情况进行全程督查、长效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AB岗”“满意度回访”“执法责任追究”等系列配套制度落地生根,行政效能显著提高,广大企业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以规范建筑市场和保障质量安全为中心任务,不断提升依法监管水平。全面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全面落实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针对建筑市场突出问题,年内组织两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串通招投标、违法分包转包、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运用建筑市场诚信建设一体化平台,维护建筑市场良好秩序。开展全市招投标监督检查、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检查,举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业务培训。开展全市勘察设计市场检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做好执法案件稽查、督办和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出台《延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手册》,进一步夯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和扬尘治理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环节的监督把关,做到对分部分项全部予以监督。抓好开复工大检查,凡安全人员配备不足、现场防护不到位、扬尘治理措施不达标的不准开复工。加强建筑主要材料的抽检力度,开展塔吊、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专项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以建筑工匠技能比武为抓手,以安全生产月为载体,开展第二届建筑行业农民工技能竞赛和一系列安全培训、教育、演练活动。充分发挥远程视频、在线监控、自动预警等信息化监管手段的作用,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治理“6个100%”措施全面落实,不断巩固提升环境治理成果。
(五)以发展新型建造方式为重点,促进建筑业做大做强。积极发展中介服务企业,引导企业整合升级,扶持实力强、信誉好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扩张规模提升实力。培育“五上”建筑业企业入库8家,力争建筑业总产值较上年增长8%。加强建筑行业劳保统筹费的征收和拨付工作,对欠缴、漏缴劳保费的工程项目进行清查和跟踪追缴,重点对民营企业返还劳保费使用情况的检查,确保该项费用专款专用,进一步提高办事服务质量,及时受理、审核、报送、拨付,做到应返尽返。发布《2018年度延安市城市住宅建筑工程造价指标及案例分析》和6期《延安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不断累积全市造价指标数据。开展两次全市造价咨询企业检查,做好造价咨询解释、投诉受理工作。加大文明工地创建和优质工程培育力度,落实样板示范制度,以点带面,进一步增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创优意识和品牌意识。加大建筑行业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力度,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力争达到42%以上,进一步推动政府投资项目率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示范引领全市建筑业提质增效。
(六)以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为目标,抓好市政项目建设。针对社会关注的市政热点、道路交通堵点,加强项目调研、论证、储备,进一步优化充实项目库。转变思想观念,提早介入,有效协调,整合资源,排除前期施工障碍,保障项目进度。加强与审计、城管等部门的配合联系,尽早完成竣工项目的结算审计和管理移交工作。2019年计划完成王家沟至柳林道路项目的前期工作;开工建设东川滨河路工程、火车站快速通道(二期)工程,完成火车站快速通道(一期)工程年度计划任务;建成火车站周边综合治理双修项目南滨河路改扩建工程、火车站东西广场地下通道连接工程、火车站东西广场改造工程、火车站西广场跨河桥工程。
(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各项工作。积极配合人事编制部门,深入调研,3月底前完成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划转和机构设立、整合等工作,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6户局属企业的公司制改革,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确保改制过程中企业产值和利润不减,职工待遇和福利不减。推动陕建延安建投集团公司实质性开展业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8个,包括:
序号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
1延安市住建局机关行政全额拨款
2延安市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参公全额拨款
3延安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事业全额拨款
4延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事业全额拨款
5延安市小城镇建设研究服务中心事业全额拨款
6延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事业全额拨款
7延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事业全额拨款
8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事业全额拨款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16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参公事业单位19人,事业编制77人;实有人员123人,其中行政41人,事业82人。
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编制人数20人,实有人数23人;
延安市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编制人数19人,实有人数18人;
延安市建设档案馆编制人数12人,实有人数12人;
延安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编制人数17人,实有人数18人;
延安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站编制人数22人,实有人数28人;
延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编制人数8人,实有人数10人;
延安市小城镇建设研究服务中心编制人数10人,实有人数11人;
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编制人数8人,实有人数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当年拨款1657.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0万元。其中当年专项业务经费76万元,其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2019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扶贫项目,同时,本部门不涉及其他各类财政资金安排的扶贫项目,无需公开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2019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重点项目,同时,本部门财政专项资金未安排重点项目,无需公开重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本部门2019年将继续推进绩效目标管理,拟逐步将所有项目(含重点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516.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7.5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54.3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04.18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403.06万元(增长16.02%),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未完工,结转结余增加;
2019本部门预算支出2516.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57.5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04.18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403.06万元(增长16.02%),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未完工,结转结余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516.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7.5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54.3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04.18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403.06万元(增长16.02%),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未完工,结转结余增加;
2019本部门预算支出2516.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57.5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804.18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403.06万元(增长16.02%),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未完工,结转结余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57.5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97.48万元(增长5.88%),主要原因是新增下属单位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合计1657.56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68万元(2080505),较上年增加23.95万元(增长10.95%),原因是新增下属单位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行政运行支出352.54万元(2120101),较上年增加352.54万元(增长100%),原因是功能科目进行调整以及新增下属单位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3)城乡社区支出1086.34万元(2120201),较上年降低289.01万元(增长100%),原因是功能科目进行了调整。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57.5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423.88万元,较上年增加80.79万元(增长5.6%),原因是新增下属单位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23.66万元,较上年增加6.67万元(增长3%),原因是新增下属单位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03)0.62万元,较上年增加0.62万元(增长100%),原因是增加独生子女费。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09)3.4万元,较上年增加3.4万元(增长100%),原因是延安市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增加设备购置费;
其他支出(399)6万元,较上年增加6万元(增长100%),原因是延安市小城镇建设研究服务中心增加重点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及村镇建设专项指导项目。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489.21万元,较上年增加46.02万元(增长17.3%),原因是人员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62.6万元,较上年增加54.05万元(增长33.2%),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增加;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995.73万元,较上年增加79.39万元(增长8%),原因是新增下属单位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和专项业务经费增加;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09)0.62万元,较上年增加0.62万元(增长100%),原因是增加独生子女费;
机关资本性支出(504)3.4万元,较上年增加3.4万元(增长100%),原因是延安市城市建设项目办公室增加设备购置费;
其他支出(599)6万元,较上年增加6万元,(增长100%),原因是延安市小城镇建设研究服务中心增加重点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及村镇建设专项指导项目。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95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减少303%,主要原因是2019年事业单位车辆改革,未安排车辆经费。其中:公出国经费0万元,较上年降低1.9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5万元,较上年降低13.05万元,下降率为264%,主要原因是2019年事业单位车辆改革无车辆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支出3.53万元,较上年减少2.97万元,降低84%,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节约开支。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培训费支出1.19万元,较上年减少4.81万元,降低404%,主要我部门严格控制支出,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7.06万元,较上年减少18.93万元,降低12.05%,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按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控制运行经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专项业务经费:指部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专项业务项目支出,按照职责与绩效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编制。
附件:
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xls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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