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长泰区2024年度第十二批次农用地转用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福建-漳州-长泰县 | 发布日期: | 2025年4月2日 |
漳泰政地〔202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长泰区2024年度第十二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闽政地〔2025〕210号)文件精神,我区决定使用国有土地0.4066公顷。现将本次用地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地批准文件
(一)批准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闽政地〔2025〕210号
(三)批准时间:2025年3月11日
二、批准使用土地用途、被使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2024—12—01地块批准用途为科教文卫用地,总面积0.4066公顷,使用古农农场农荣作业区国有土地0.4066公顷,其中:园地0.3079公顷、草地0.0987公顷。
三、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实施用地行为的单位、补偿费支付
古农农场农荣作业区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9万元/公顷,青苗补偿标准:6万元/公顷。
2024—12—01地块用地实施单位为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
用地补偿安置费用在本土地使用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用地实施单位按有关规定足额支付到位。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用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四、对土地使用行为不服的法定救济方式和申请期限
如对福建省人民政府作出的使用土地决定不服,可以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五、禁止事项及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被使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腾退土地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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