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宗物资采购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 所在地区: | 浙江-绍兴-绍兴县 | 发布日期: | 2024年12月25日 |
一、起草背景
根据《绍兴市柯桥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宗物资采购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绍柯区农办〔2018〕123号),结合采购交易实际,起草此文件。
二、政策依据
1.《绍兴市柯桥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宗物资采购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绍柯区农办〔2018〕123号)
三、主要内容
1.村集体大宗物资采购交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维护村集体、供应商合法权益,促进采购交易规范、有序、便捷、高效,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2.区农村产权交易指导中心负责全区村集体大宗物资采购交易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村集体大宗物资采购交易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包括村级用户管理、采购信息审核、信息发布、中标单位审核、成交确认书签发、矛盾纠纷调处、日常培训指导等。村集体是采购主体,负责采购申请、合同签订、物资验收、合同履约等。供应商实行自愿申请、平台审核准入制。
3.大宗物资分为办公家具、电器设备、建筑材料、绿化苗木、其他等五类,实行分类采购、交易和管理。办公家具包括桌、椅、柜等;电器设备包括电视机、空调、冰箱、电脑、打印机等;建筑材料包括黄沙、石子、水泥、钢材、木材、混凝土等;绿化苗木包括用于种植的树、花、草等;其他包括五金、电汽、机械设备、厨卫设备、粮油食品及不属于前4类的其他物资(不包含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4.采购交易方式为网上竞价、网上招标、协议采购。
5.对违规的供应商采取诚信分扣除制度,对违规的村集体采取典型案例通报制度。
四、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柯桥全区。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柯桥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
区农业农村局 王威,联系电话:84119045
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www.kq.gov.cn/art/2024/12/25/art_1229405171_1907359.html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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