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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所在地区: 广西-崇左-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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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崇左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起草江州区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贯彻实施环境保护地方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草拟江州区重点区域、河流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订江州区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江州区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统筹协调江州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江州区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牵头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提出江州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县级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江州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指导并负责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承担江州区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江州区人民政府委托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对江州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有关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江州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江州区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提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崇左市级、江州区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申报或审批建议,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建设。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监督江州区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组织实施江州区生态城区建设工作。

8.负责环境行政处罚、监察、稽查与应急工作。行使县级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权等;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环境信访调处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9.负责江州区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反生物、反化学、反核与辐射恐怖袭击工作,承担江州区核事故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江州区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制定江州区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按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发布江州区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1.开展江州区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需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2.组织、指导和协调江州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江州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并组织实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3.承办江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23年度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的汇总决算报表由3个单位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本级;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崇左市江州区环境监测站;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崇左市江州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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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3年部门决算报表(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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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321.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3.7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351.03万元,减少29.90万元,下降8.5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71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172.51万元,减少10.80万元,下降6.26%,主要原因:2021年度未在市本级做预算,经费通过预算调整申请,有部分属于2021年度的费用在2022年支出,因此2022年的预算较2023年多。

2.其他收入132.0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149.30万元,减少17.23万元,下降11.54%,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拨款减少和基本户社保代扣代缴部分款项扣缴后减少部分。

3.上年结转和结余27.3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29.22万元,减少1.88万元,下降6.4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已缴纳社保代扣个人部分款项。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321.1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92.1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351.03万元,减少29.90万元,下降8.5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类)23.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25.29万元,减少1.67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末养老保险在2024年初支付。

2.卫生健康支出(210 类)38.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57.78万元,减少19.27万元,下降33.35%,主要原因是:2021年上半年编内医疗保险在2022年县级财政支付以及编外人员工资上涨后医保基数上涨,2023年按进度正常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211 类)214.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和单位日常工作运行等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228.45万元,减少13.77万元,下降6.03%,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未在市本级做预算,经费通过预算调整申请,因此有部分属于2021年度的费用在2022年支出,2023年按进度正常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212 类)4.79万元:主要用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4.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经费是用于环保督察期间的支出,是县级财政拨款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21 类)10.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11.31万元,减少0.79万元,下降6.98%,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月份公积金在2024年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29.01万元,为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27.34万元,增加1.67万元,增长6.11%,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已支出和社保代扣代缴部分款项扣缴后增加部分。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7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172.51万元,减少10.80万元,下降6.26%。其中:基本支出161.7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6.83万元,支出决算为16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5%。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94万元,支出决算为1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45%。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底的养老保险在2024年初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09万元,支出决算为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底的职业年金在2024年初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30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3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底的工伤、失业保险在2024年初支出。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伤、失业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19万元,支出决算为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底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在2024年初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单位医疗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43万元,支出决算为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85%。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底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在2024年初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参公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8.50万元,支出决算为9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75%。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有部分2023年补贴津贴奖金,如伙食补助、物业补贴、奖励性绩效等在2024年初支出。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单位日常工作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1.81万元,支出决算为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4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末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在2024年初支出。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单位日常工作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2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26.6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2022年初未做该项预算,从行政运行中进行调剂。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和单位日常工作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2.28万元,支出决算为1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7%。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末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在2024年初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4.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6.57万元,津贴补贴28.79万元,奖金5.37万元,绩效工资11.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7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7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9万元,住房公积金10.52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27.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87万元,印刷费0.92万元,水费0.29万元,电费4.55万元,邮电费2.59万元,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工会经费1.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3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年末社保、公积金等跨度到2024年初支出。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2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2%。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原因是2023年部分公用经费支出未能全部支出。主要用于办公电话费、和日常运行开支。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崇左市江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00%, 比上年决算数0.57万元,增加0.08万元,增长14.04%,主要原因是按文件要求接待并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00次,人次61.0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00次,人次0.00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度我(局、办、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6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20万元,减少0.55万元,下降45.83%,主要原因是:按文件要求接待并支出;比年初预算数1.20万元,减少0.55万元,下降45.83%,主要原因是按文件要求接待并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汇总表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8万元(与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第24行金额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2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0.81万元,减少13.53万元,下降33.15%。主要原因是:2022年支付了往年工会经费和办公用品等支出,2023年正常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1.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75.92%;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标签24.08%。(与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第24行金额一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0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组织对广西2022-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奖补资金等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是为开展辖区内秸秆禁烧日常和预警时期巡查和对秸秆禁烧进行宣传等工作,实施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向社会发放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宣传物品,对辖区内焚烧秸秆现象进行排查,进一步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防治大气污染。

组织对广西2022-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奖补资金等1个项目2023年度绩效完成情况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实施广西2022-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奖补资金项目,完成了2022年度和2023年度秸秆禁烧管控工作,达到了进一步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防治大气污染。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

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经费在支出过程中未能及时进行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跟进经费申请和支付情况。

2.?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广西2022-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8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实施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已通过短信和传单等形式向社会宣传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2、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焚烧秸秆现象进行排查。3、申请经费支持辖区内乡镇开展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防治大气污染。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经费支出不及时。原因:经费下达时工作已开展,未能及时申请。下一步改进措施:在结转到2024年后及时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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