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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3年度江阴市文学艺术奖 (陶白文学艺术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所在地区: 江苏-无锡-江阴市 发布日期: 2024年9月9日
建设快讯正文

各文艺家协会、各镇(街道)文化工作业务科室、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快推进文艺精品繁荣创作,向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3年度江阴市文学艺术奖(陶白文学艺术奖)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突出现实题材创作,注重作品的精神高度、文化内涵、艺术价值,体现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江阴精神,彰显江阴地域特色,宣传江阴城市精神,提升江阴知名度,反映江阴历史文化、人文景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

二、奖项设置

江阴市文学艺术奖按文学、民间文艺、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影视等八个艺术门类接受申报,设江阴市文学艺术奖、提名奖和新人奖,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特别奖。

三、评奖范围

参评作品必须是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由江阴市作者独立或以第一作者、第一出品人身份创作生产并公开出版、发表、使用、演(播)出,且获得相应层次奖项的作品(成果)。

(一)各专业类别作者范围:

1、文学类、民间文学类及剧本、评论为作者;

2、戏剧类为编剧,曲艺类为创作者,音乐类为词、曲作者,舞蹈类为编导,相关民间文艺类为编导;

3、美术、书法、摄影类及相关民间文艺类为作者;

4、影视类为编导;

5、演员获得戏剧、曲艺、音乐、舞蹈、民间文艺类比赛的表演奖或专业表演类奖项的方能参评;

新人奖评选对象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与外地作者或文艺单位合作的文艺作品,江阴人员或单位应是第一作者,且其完成作品的篇幅须在50%以上。参评者为单位集体的,由申报单位委派一名负责人参评。

(二)各专业类别作品的参评条件为:

1、文学类、民间文学类及剧本、评论。包括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者省级以上报刊正式发表的各种体裁的文学作品和文艺论著。

2、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类及相关民间文艺。包括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者参加过省级以上展演活动的戏剧、曲艺、音乐、舞蹈、民间文艺等作品。

3、美术、书法、摄影类及相关民间文艺。包括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者参加过省级以上展览的美术、书法、篆刻、雕塑、摄影等各类作品。

4、影视类。包括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者在省级以上电台、电视台、影视中心(厂)创作并正式播映的电影、电视剧、广播剧、动画片、纪录片、综艺文艺作品等。

参评作品的出版、发表、使用和演(播)出时间,以版权页、期刊号以及首次使用或公演时间为准。一部(件)作品原则上只能参评一次。在上届评奖中未曾获奖,其后进行修改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作品,可参加本届评奖,且只复评一次。集体创作的综合性文艺作品以其整体参评,各单项不单独参加评奖。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存在知识产权、版权纠纷未妥善解决的;

(二)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德的;

(三)不利于民族团结、宗教信仰自由和社会稳定的;

(四)不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的。

四、评奖程序和机构

评奖分为三个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为作品申报阶段,10月11日至10月31日为评选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奖项公示、揭晓和颁奖阶段。

江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会同江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组建文学艺术奖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文学艺术奖的评审工作。

五、作品申报

凡属评奖范围内的作品,均可申报。同一作者须申报三年内所有符合条件的作品。同一作品以其获得的最高奖项参评。著作权人或著作权归属不明确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作品,不得申报。

(一)申报材料:

1、所有申报参评的单位或个人须填写《2021-2023年度江阴市文学艺术奖评选申报表》(见附件一),提交作者本人或作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2、不同文艺门类还需分别报送下述材料:

(1)文学类、民间文学类及剧本、评论作品。

①长篇小说、作品集、文艺专著等须提供正式出版物1套,附国家正式出版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他文学作品须提供作品发表刊物原件1份。

②作品出版情况(出版社、出版时间、发行量、再版情况、社会反响等)或发表情况(刊物名称、发表时间、转载情况、社会反响等)介绍1份。

③获得省级以上奖项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类及相关民间文艺作品。

①音视频文件1份(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除话剧外,其它剧种在报送时须添加字幕,附文字脚本电子稿1份(PDF格式);

②演出情况介绍(演出时间、地点、场次、投入、收益、社会反响等)1份;

③由主管部门出具的演出、播放、收入证明等1份。

④获得省级以上奖项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美术、书法、摄影类及相关民间文艺作品。

①作品原件(美术、书法、篆刻作品必须装裱),并附作品简介1份,如原件无法提供的,需报10寸照片1张;

②摄影作品需报10寸样片1张(组)。

③展览情况介绍(主办单位、展览时间、社会评价等)1份;

④获得省级以上奖项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影视类作品。

①音视频文件1份(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附文字脚本电子稿1份(PDF格式);

②播映情况介绍(播映时间、场次、投入、收益、社会反响等)1份;

③由主管部门出具的发行、播放、收入证明1份。

④获得省级以上奖项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申报作品所涉文字、复印材料均须统一使用A4尺寸规格,音像制品、移动存储设备外包装上须标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申报单位。申报表另须提供word格式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4、申报作品出版合同原件和获奖、参展(演、播)等证书原件,经审查后一并退还。

(二)申报受理时间:

所有材料自收到通知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期间报送,可通过快递和邮件形式报送,寄件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所有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受理地点:

市级各文艺家协会所属会员作品由江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受理申报,受理地点:江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办公室(江阴市南街198号,邮编:214400),联系人:邵军,联系电话:0510-80610806,邮箱:1252488748@qq.com。

其他社会各界的业余文艺创作人员、无固定工作单位创作人员由所在镇、街道受理申报后统一报送至江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化艺术科(江阴市澄江西路266号,邮编:214431),联系人:徐丹青,联系电话:0510-86843304,邮箱:403186294@qq.com。

六、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江阴市文学艺术奖评奖工作,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相关作品的参评工作,严格做好参评作品和人员的资格审核与材料审查,确保申报作品符合参评条件和有关要求。凡弄虚作假或以其他手段骗取奖励者,一经查实,评审委员会公开宣布取消该作品获奖资格,并追回奖杯、证书和奖金,情节严重者,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本次评奖工作解释权属江阴市文学艺术奖(陶白文学艺术奖)评审委员会。

附件1:2021—2023年度江阴市文学艺术奖评选申报表.doc

附件2:国家、江苏省级常设性文艺奖项及文学作品发表范围.doc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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