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催告书送达公告
| 所在地区: | 北京-延庆- | 发布日期: | 2024年2月23日 |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催告书送达公告
京建法罚(延建)字[2023] 第720002号
单位名称:北京尚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光
单位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百泉街9号1幢1层15-8
证照类型: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9MA01YG4U8N
因你公司从事房屋租赁经纪业务,未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等信息报送所在区、县建设(房屋)行政部门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依据《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于2023年6月26日对你公司作出京建法罚(延建)字[2023] 第720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30000元,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本机关2023年7月5日通过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公司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而你公司至今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义务,亦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现告知你公司如下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进行催告,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上述义务(截至2024年2月5日,罚款金额30000元,加处罚款金额30000元,两项合计6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公司在收到本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如对履行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前述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
履行方式及说明:
1.缴纳罚款前请到北京市延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执法大队706室领取现场开具的《行政处罚缴款书》。
2.持《行政处罚缴款书》到就近银行缴纳罚款,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等银行在北京市辖区范围内的网点均可缴纳。
(二)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机关现依法公告送达《催告书》(京建法罚(延建)字[2023] 第720002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部门:北京市延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综合执法大队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东外大街89号金宸大厦706室
联系电话:69188566 邮政编码:102100
附件:催告书(京建法罚(延建)字[2023] 第720002号).pdf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 2月23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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