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建局-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隐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江苏-苏州-工业园区 | 发布日期: | 2024年2月9日 |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隐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质安〔2024〕1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住建部门要深刻认识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消防安全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其他城市火灾事故教训,结合全市建筑施工冬春火灾防控等工作,坚决彻底整治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突出整治重点。各地住建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在建项目按照省住建厅《通知》中的《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自查表》《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排查登记表》,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集中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安全疏散和逃生条件不足、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等,对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问题隐患的,加强通报和约谈工作力度,切实消除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风险隐患。
三、加强教育宣传。各地住建部门要督促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四个一律”(动火一律持证上岗、动火一律申请批准、动火一律条件核查和动火一律现场监管)和消防安全“四个一”行动(组织一次全员学习《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一次消防安全常识及逃生自救技能培训、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工作、一次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等要求。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地住建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请于2月25日、3月25日前更新《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集中隐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统计表》,并分别将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隐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进度和工作总结报苏州市住建局。
联系人:马俊杰,联系电话:65230932,电子邮箱:szzjzac@163.com。
附件:
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隐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9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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