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 所在地区: | 浙江-嘉兴-桐乡市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28日 |
近日,石门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某仓库中疑似存储大量烟花爆竹。经过前期调查核实,派出所对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进行联合查处。经现场清点,共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157件。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第三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此外,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了解,涉案嫌疑人高某、蔡某、沈某3人明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但为了牟取利益,于今年11月底从外地购买大量烟花爆竹,囤积在租赁来的仓库内,计划在春节期间出售获利。而他们用来储存烟花爆竹的仓库,周边都为居民住宅,一旦出现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3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收缴的烟花爆竹已全部安全转移至指定存放销毁点。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线索,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另外,桐乡全市范围内全时段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市民遵守“双禁”规定,远离烟花爆竹。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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