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安排2022年度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绿色化方向)剩余补助资金分配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台州-天台县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4日 |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27号)、《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浙财企〔2022〕185号)、《关于公布2022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实施名单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2〕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省工业与信息化 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兑付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3〕114号)等文件精神,经县经信局和财政局组织专家组现场核查,拟预拨付浙江大自然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户外用品自动化生产基地节能减碳技术改造项目等3个项目2022年度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绿色化方向)剩余补助资金,合计金额138万元,补助分配方案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2月4日-12月6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县经信局、财政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符合事实、有据可查。
联系方式:
县经信局企业科:奚溧;联系方式:83930733
县财政局企业科:袁贤飞;联系方式:83812106
附件:2022年度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绿色化方向)剩余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天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天台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4日
附件
2022年度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绿色化方向)剩余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备注:采取“因素+项目清单”方法,根据入库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减碳量两个因素,权重分别为40%、60%,按照分档打分法计算分配资金。
1.计分规则如下:
固定资产投资额因素: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至1000万元的,计1分;固定资产投资额每增加500 万元,加 0.1 分,增加量不足500万元按比例计分,分值达到5分封顶。
减碳因素: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二氧化碳减排量达到600吨,计1分;二氧化碳减排量每增加300吨,加 0.1 分,增加量不足300吨按按比例计分,分值达到5分封顶。
2.分配公式如下:
分配系数=固定资产投资额分值÷固定资产投资额总分值×40%+减碳分值÷减碳总分值×60%
分配资金=分配系数×分配资金总数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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