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宁海开出首批餐饮行业青蟹过度捆绑罚单

所在地区: 浙江-宁波-宁海县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10日
建设快讯正文

随着宁海县“净重”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近期,宁海县市场监管局对多家餐饮单位出售青蟹过度捆绑行为进行了处罚,这也是我县开出的首批餐饮行业青蟹过度捆绑行为罚单。

据介绍,受到处罚的餐饮单位违规行为,均为在点菜区销售的青蟹存在含绑绳一并计重。其中一家饭店将绑绳捆绑的青蟹作为整体,标价240元/千克放于经营场所点菜区进行销售。经现场称重,前述青蟹(绑绳捆绑)总重量为0.68千克,绑绳的单独重量为0.1千克。青蟹的绑绳重量占青蟹总重量的14.7%,远超浙江省地方标准《青蟹包装规范》(DB33/T 2240-2020)规定的捆扎物重量占比标准值5%(捆扎物重量占比=(总毛重-总净重)/总毛重×100%)。另一家受处罚的饭店也将绑绳一并称重,叫价300元/千克。执法人员现场称重1只绑绳捆绑青蟹为0.25千克,解除绑绳后再次称重为0.2千克。青蟹的绑绳重量占青蟹总重量(包括绑绳)的20%,也超过了《青蟹包装规范》所规定的单体捆扎物重量占比。

《青蟹包装规范》适用于青蟹活体水产品生产、储运、批发、零售环节,大闸蟹、梭子蟹等蟹类参照执行。在进货时购到被过度捆绑的青蟹,在上市出售前也必须解绑。针对上述行为,执法人员当场责令餐饮业主停止过度捆绑青蟹的经营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进行查处。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商品称重行为,创建良好的消费环境,宁海县市场监管局从7月开始启动“净重”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围绕农贸市场、餐饮单位青蟹过度捆绑现象开展检查。截至目前,已检查经营主体205家次,发放宣传资料571份,责令改正20家,立案查处7件。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餐饮经营主体,餐饮单位在销售以重量结算的餐饮食品时,必须明码公示主要原料制作前的重量和价格信息。以重量结算的食品,重量标注必须规范。餐饮经营主体须实行“去皮称重”“裸称”,杜绝包装物占重现象。餐饮经营主体使用的秤具必须经过强制检定,确保强制检定在有效期内,不得有拆除封签、改装、破坏电子秤准确度的现象。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