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十七)、(问题编号二十八)整改情况公示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 | 发布日期: | 2023年9月19日 |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十七)
(一)反馈问题: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仍较突出。2018年以来,浙江省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行动,严控新增围填海,加强自然岸线修复,海洋无序开发势头得到遏制。但此次督察发现,全省海洋生态环境问题仍较突出,相关工作仍未得到足够重视。针对杭州湾水质污染问题,强调长江入海污染量大等客观因素,对自身问题反思不够。
(二)整改目标:重点入海排污口在线监测设施安装率100%,实现数字化监管。严守海洋生态红线,大陆自然岸线保有长度不少于 49.29千米。
(三)整改完成情况:
1、推进排污口整治提升。一是积极落实《宁波市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2025年)》,坚持海陆统筹、部门协作,加强监管监控,重点入海排污口、主要入海河流实现自动监测全覆盖,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推进沿岸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和整治工作。完成全县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逐一明确入海排污口责任主体,清理整治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二是坚持排口数字化监管整治。依托省“浙里蓝海”平台实现入海排污口“一口一档”数字化动态管理,2023年底,完成全县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基本实现入海排污口分类监管全覆盖。
2、推进滩涂湿地生态保护修复。一是积极做好自然岸线保护工作。2021年至2023年9月,我县共开展海岸线巡查103次,行程7440公里,出动巡查人员271人次;开展海岛巡查8次,巡查海岛数18个,出动巡查人员19人次,行程640公里,航时10小时,航程100海里。2021年以来,我县每年落实专项经费,委托第三方开展宁海县大陆海岸线监视监测工作,工作内容包括宁海县大陆海岸线和海岛岸线巡查监测、在建用海项目监视监测、疑点疑区核查等,尤其对自然岸线进行重点监测。我县还对每段自然岸线明确监管部门和责任人,在海岸线现场建立自然岸线保护标识,明示保护要求。在自然岸线实施一季一次全覆盖动态监测,确保我县大陆自然岸线保有长度不减少。2021年以来,我县新审批和出让的用海项目都未占用自然岸线。二是持续推进历史围填海生态修复。持续加强互花米草除治,编制《宁海县互花米草清理作业设计方案》,2023年计划完成1.5万亩治理任务。
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十八)
(一)反馈问题:浙江省近岸海域水质未见好转。2019年全省近岸海域四类和劣四类海水占比56.7%,比2018年上升13.9个百分点,主要指标无机氮均值含量浓度上升9.1%,其中杭州湾、象山港、乐清湾和三门湾四个重要海湾水质均为劣四类。
(二)整改目标:对标省、市考核目标要求,保持近岸海域水质稳定向好。
(三)整改完成情况:
1、推进入海河流总氮总磷控制。编制《宁海县入海河流白溪总氮、总磷浓度控制计划(2021-2022年)》、《宁海县白溪入海河流总氮等污染治理与管控方案》(2023-2025),通过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等手段,控制水车断面总磷、总氮浓度均在省市下达目标内。
2、推进海水养殖绿色发展。一是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完成《宁海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年)》,严格落实“三区”管理措施。全县科学、依法划定海水养殖禁养区面积1618.07公顷,全部实施生态放养模式;限养区面积12701.47公顷,限制养殖区内不得在开放性水域使用化肥和有机肥养鱼;养殖区面积18976.01公顷。二是全面改善水产养殖环境。针对我县不同养殖规模和养殖类型模式,制定《宁海县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方案(2018-2022年)》、《宁海县规模养殖尾水治理方案》,采取多种治理方式,做好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全县累计完成87个养殖尾水治理示范点建设任务,全面实现规模化养殖场尾水处理后排放。三是科学布局绿色养殖产业。结合我县水产养殖实际,积极探索区域特点与资源优势相结合的绿色生态养殖模式,制定并出台《宁海县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创建实施方案》《关于加快现代农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发展贝藻类养殖,调减近岸传统网箱,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全县沿海贝藻养殖面积共2037公顷,较2020年提高了16.9%;累计创成省级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44家;现有网箱4468个,调减率47.6%,其中新增深水网箱9个,共计7153立方米,增加了79.6%。四是深入推进水产养殖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养殖主体开展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推广应用底增氧、自动投饵机、水质监测等设施设备,支持池塘循环水养殖设施的配置,引导水产养殖厂规范化、设施化、生态化和优质高效发展,不断完善生产条件、提高饲养管理水平。到2022年,建成池塘循环水养殖试点4个、工业化循环水养殖试点2个,水产养殖设施化率达26%。五是积极开展海洋增殖放流,2021-2022年累计组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6次,放流鲢鱼、鳙鱼、青蟹、中国对虾等各类苗种 1.4亿尾。2022年在洋溪河畔启动“全国放鱼日”活动,倡议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现场放流鲢、鳙等淡水育苗20万余尾,提升社会公众共同参与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意识。
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一是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制定《宁海县2021-2022年取土测土工作实施方案》,两年实际取土测土874个,其中2021年取土444个,2022年取土430个。制定宁海县年配方肥推广补贴实施方案,发布年度主要农作物施肥推荐配方共计21个,2021至2022年推广配方肥9073吨。二是集中推广秸秆还田、商品有机肥施用、沼液还田等技术,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为97.17%,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为97.54%;2021年至2022年完成沼液异地配送13万吨,新建沼液综合利用点2个。三是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在水稻、蔬菜上新推广性诱剂、黄板、太阳能杀虫灯,在胡陈乡联胜区块建设1个省级肥药减量示范区,以点带面使主要粮食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43%以上。四是落实生态氮磷拦截沟建设,2021年在胡陈乡山洋畈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新建1条农田生态氮磷拦截沟,长度1009米,农田有效覆盖面积650亩,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1009米,河道砌石整治360米,新建拦河坎9座,安装沉泥装置和反硝化除磷装置4座,安装流量计装置1套,生态浮岛56平方米,沉水植物1155平方米,挺水植物424.15平方米,景观植物840.3平方米。2022年在胡陈乡梅山村湖平山区域新建1条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长度1171m,农田覆盖面积630余亩,排水沟护坡整治两侧长度420米,新建机耕桥1座,拦河坎4座,安装底泥捕获井3座,生态滤坝1座,反硝化除磷井8座,生物蜡模块3套,生态浮岛78平方米,沉水植物700平方米,挺水植物200平方米等。
4、加强船舶污染海域环境防治。一是开展港口码头环评验收。县交通局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制定下发《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宁海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治方案》(宁交〔2020〕174号),辖区所有港口企业均按计划开展了环评验收以及环评现状评价工作。二是开展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宁海共有商船36艘,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均已改造,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下发了证书。三是强化船舶检查。2021年至今,共检查船舶3039艘次,累计核查船舶能耗数据报告2226艘次,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检查293艘次,船舶涉污作业现场监督检查63艘次,岸电接电1335艘次,岸电使用总量108.9万度。
5、严格控制生活源污染物排放。推进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工作,提升全县污水处理效能和产能,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3.3万吨/日。6家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均已完工,并正常运行,出厂水水质达到省清洁排放标准。
公示期为2023年9月19日至9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如实反馈。
电话:0574-89286471。
宁海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9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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