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关于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龙湾区 | 发布日期: | 2023年5月31日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9日至6月2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强化巡察整改政治自觉,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做到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局党委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于一些涉及体制机制的问题,通过建章立制,确保问题彻底整改、标本兼治。
一、政治意识不够强,党的领导不够有力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本行业系统的重要指示学习不到位问题。整理2018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本领域本系统的重要指示精神,形成清单,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进一步完善局党委会前学习制度,调整学习计划和内容,理论中心组每年围绕本行业系统相关的重要指示开展集体学习不少于2次。
2.针对上级文件精神传达不到位问题。以年度为单位,将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省、市、区委全会和各级两会精神整理形成学习清单目录,制定学习计划,并通过局党委会集中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夜学、支部学习等方式等组织学习,丰富线下学习阵地。
3.针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落实不到位问题。局党委召开中层及以上干部开展夜学活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并根据区府办《关于印发龙湾城区环卫保洁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龙湾区省级示范小区回头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督促属地街道逐个开展自查自纠,形成整改清单落实整改、争先创优。
(二)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4.针对实施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不够到位问题。制定、实施《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国文明城市整改提升行动方案》,成立局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整改提升工作行动领导小组,开展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环境卫生、设施养护等整改提升行动,切实消除城市管理的“盲点”,并实行常态化考核排名,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5.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不到位问题。落实专项资金,并在“龙湾智慧停车”公众号发布公共自行车退卡公告,对线上退卡流程、退卡方式、办理条件等进行同步公告。完善简化“龙湾智慧停车”公众号线上退卡功能,通过“龙湾智慧停车”公众号--我的--自行车退卡申请,即可办理。
(三)主责主业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6.针对拆违工作执行不力的问题。向区人民政府报告责成相关部门强制拆除。组织对到期未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对已近期限的案件进行申请前整理,建立健全案件交接制度。对原蒲州中队副中队长进行通报处理。
7.针对涉案物品处置执行不严问题。制定印发《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涉案物品登记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单位职责,确保涉案物品得到妥善保管和处置。对局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城管执法科科长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8.针对市政运维“一体化”水平不高问题。将市政道路维养、保洁、绿化养护、公园管理等委托第三方服务项目科学合理划分标段,逐步推进市政、园林、保洁等运维管理“一体化”。
9.针对环卫设施管理不善问题。督促属地街道加强环卫设施的维养管理,科学制定中转站等环卫基础设施的年度更新、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0.针对思想认识不足问题。通过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组织学习方式,深入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记意识形态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1.针对工作落实不力问题。严格落实区委关于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要求,明确意识形态分管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的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内容。
12.针对学习研讨不全问题。专题研学《龙湾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文件,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组织落实。
二、作风建设不够严,制度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3.针对公务接待及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全面开展公务接待及差旅费报销情况审核排查,发现超标报销差旅费、差旅费要件不齐全、未写明乘坐交通工具等问题进行立查立改,畅通“浙里报”差旅费核报渠道。
14.针对公车登记管理不规范问题。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相关文件的贯彻落实,采用GPS+登记台账双重管理模式规范公务车辆日常监管,并对永中中队内勤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15.针对违规办理免费停车权限问题。全面开展免费停车权限车辆的排查审核,规范车辆免费停车审核标准及办理流程。对温州市龙湾区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运营部经理、临聘工作人员,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负责人、副主任,浙南科技城中队中队长等5人移交派驻纪检组依纪依规处理。
16.针对违规全员配备电信流量卡问题。对“执法E通”流量卡配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对非执法岗位配备“执法E通”流量卡人员予以停用,号码过户至个人账户。
17.针对油卡管理不规范问题。全面开展公务车辆油卡配置情况核查,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公务车辆油卡管理,从严执行一车一卡制度。
(六)财经纪律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8.针对财务报销要件资料不齐问题。开展核报项目报销凭证的审核排查,对凭证不齐全的核报项目予以补充完整,规范核报材料的审核制度和流程。
19.针对工会财经纪律执行不规范问题。制定并执行局工会全年经费使用工作计划,规范工会经费的使用。
20.针对未严格落实事假工资待遇问题。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追缴,严格对照市、区工资待遇制度文件发放工资待遇。
(七)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21.针对长期往来款未清理问题。整理往来款长期挂账项目,形成目录清单,明确责任科室、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时限,按照冲销办理流程予以冲销。
22.针对部分资产未录入资产云系统问题。全面排查国有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资产管理,将未纳管的资产录入资产云系统。
23.针对房产出租管理不规范问题。全面开展固定资产出租情况的排查检查,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对未到位的租金差额予以催缴到位。
(八)下属国有企业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24.针对停车泊位费收缴不及时问题。鉴于欠费对象数量庞大,采用电话、短信方式或超500元向龙湾人民法院立案庭申请启动司法程序等方式逐步进行催收。
25.针对往来款结算不及时问题。全面开展梳理排查,对往来款未结算的事项全部完成催收。并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近三年财务进行全面审计。
26.针对财务报销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加强国企人员关于国有企业财务制度的业务培训和学习,规范经费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国企财务管理制度。
(九)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27.针对“网上中介超市”应进未进问题。严格落实《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温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工程发包的通知》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小额项目委托发包和招投标活动的规范运作及监管。
28.针对程序前后倒置问题。加强业务培训,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规范项目合同管理,合理安排项目工期,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
29.针对“两金”管理不到位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将2018年以来挂账工程项目的履约金和质保金形成目录清单,责成责任科室予以清退或按程序上缴国库处理。
30.针对工程建设超工期问题。开展近年来工程超期情况排摸,组织对超期工程项目进行责任认定,并依照合同条款,对施工方延误工期行为进行处罚。加强新建、在建项目管理,做到提前谋划,科学计划、合理安排,按时按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工作。
31.针对项目有拆分问题。根据排查发现类似项目分区域委托管理服务的问题,采取项目整合统一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投标,规范项目管理,强化监管考核。
(十)机关党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32.针对未按规定成立党小组问题。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并结合机构改革和人事调整,及时调整支部和党小组设置。
33.针对群团组织换届不及时问题。按规定召开局第三届妇女大会,选举成立新一届妇委会委员,开展正常的妇联工作。
34.针对机关党委党建阵地建设不完善问题。按照“四有六上墙”要求完善机关党建阵地建设,组织建设河泥荡党建活动阵地。
35.针对支部记录不规范问题。加强党务工作者党建和业务知识培训,将规范党建工作作为“正风肃纪”重点督查内容开展量化考核和监督指导,促进党建规范提升。
(十一)干部队伍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36.针对人事研究会议纪实不规范问题。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党委(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党委会议题、决议的记录、整理,规范运行机制。
37.针对干部队伍建设谋划不足问题。对干部队伍结构进行专题分析研判,制定年轻干部配备招录计划,并报经区委编办和组织部审核同意。制定《2022年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蓝动先锋”年轻干部专项考核方案》《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年轻干部综合比选方案》,加大年轻干部培育选拔力度,着力培养“能说会写肯干”的综合型高素质年轻干部,搭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平台。
38.针对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组织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对干部职工的《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新提任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职工违纪违法行为材料等进行查漏补缺,逐一归档,并确定专人负责干部档案的管理工作。
39.针对临聘人员招聘不规范问题。修订完善局协管员管理办法,实行统一招聘管理,并对超龄返聘编外人员予以辞退。
(十二)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40.针对审批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并予以执行。对分别存在因私出国(境)领取、归还证件均无登记记录、证件领取登记时填写不规范等问题的园林绿化科科员、组织人事科科员等2名同志作提醒谈话处理。
41.针对后续监管工作不到位问题。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并予以执行。对分别存在出境行程与报告审批表不一致的市容环卫科科员作出提醒谈话处理。对擅自更改出境时间和目的地的亮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移交派驻纪检组依纪依规处理。
(十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4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未压实问题。由局党委书记与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2022年牵头任务函告书》《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与局班子领导,局班子领导与分管科室、联系单位负责人,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与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与“一岗双责”临聘协管人员”分层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形成层层把关、层层落实的责任传导体系。
43.针对“一岗双责”履职未到位问题。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由党委书记对违规违纪干部开展专题廉政谈话。并通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活动、严重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一把手”开展“扎紧权力铁笼子,锻造执法铁队伍”专题廉政党课、区委常委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培训、开展正风肃纪执法队伍整顿专项行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讲政治、讲服务、讲规范、抓教育、抓督查等五个方面为抓手,对症下药、严格要求、真抓实干,打造风清气正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44.针对廉政谈心教育不规范问题。印发《2022年度廉政谈心工作计划》,严肃廉政谈心工作纪律,全覆盖完成年度廉政谈心工作。
45.针对党纪处分后半篇文章未做足问题。由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开展党风廉政主题党课。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对照剖析,主动整改落实。组织开展正风肃纪行动,引导执法干部内强纪律、外塑形象,筑牢廉政防线。并对违纪违规的办公室负责人、永兴中队副中队长作出免职、调整工作岗位处理。
46.针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重业务、轻党建”问题。推进以“蓝动先锋·管韵民声”为引领的“1+11”党建服务品牌建设,围绕“蓝动先锋”为核心,11个基层中队围绕清廉站所建设打造“执途丹心”“匠心执法”“执法莲心”等11个中队党建子品牌,机关支部围绕各科室自身业务特点组建“绿色先锋”“环卫先锋”“市政先锋”等特色党小组,使执法党建品牌创建落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重点民生领域,筑牢党群“连心桥”。加强党支部干部队伍建设,按需配置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协助做好党支部建设。通过支部会议“会前警示一刻钟”警示教育等多种特色教育方式,结合实施《干部平时考核方案》,加强对全局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履职尽责宣教力度,扎实推进了局党委全面履行城市管理主体责任工作向纵深发展。机关党委按照机关党建2%的要求配齐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正股级组织员、机关纪委书记,通过每月抽查支部台账,每季度抽查旁听支部会议开展过程来监督指导党支部规范化工作,并计划在2023年开展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规范各支部党务工作。
47.针对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开展‘千人评议’工作不力”的问题。做到明确责任意识,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常性开展自查自纠,逐步健全长效机制,接受群众监督。执行《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风效能记分考核办法》,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日常督查。执行《基层中队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力争全区基层中队基本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执法水平、执法效能、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得到全面提升。
48.针对对上轮巡察反馈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违纪违法案件频发”的问题。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形成清单,分析研判,制定措施。印发《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奖金、职级晋升相挂钩,并实施干部管理“红黄牌”制度,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49.针对“对上轮巡察反馈“采购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执行《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工程招投标的通知》《关于贯彻小额平台建设和小额工程发包活动意见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相关规定,规范项目采购与管理。
50.针对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全面开展保洁项目人员福利待遇发放情况核查工作,陆续完成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落实福利待遇的相关经费予以追缴。指导属地街道环卫保洁一体化项目招标文件制定,优化保洁人员条款等设定条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86966310;邮政信箱:中共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员会办公室(邮编:325024,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lwqzhxzzfjy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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