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十四届淳安优秀文艺作品“秀水奖”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浙江-杭州-淳安县 | 发布日期: | 2023年5月23日 |
根据《淳安优秀文艺作品“秀水奖”评审办法》(淳政办发〔2019〕26号)规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始第十四届淳安优秀文艺作品“秀水奖”的申报工作。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作品范围
凡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正规出版社出版专著,在市级以上文联(作协)及专业协会和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文艺活动中获奖,在市级以上文艺展示平台上发表、演出、入选、入展的各类优秀文艺作品,均可申报。
申报类别为: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影视、民间文艺、曲艺杂技。
二、申报对象
1、作者户籍在本县,或作者在本县工作、生活、学习期间创作的文艺作品。
2、以淳安人文历史、淳安重大事件等为主要内容的含有淳安元素的文艺作品。
3、由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含国有企业)、各乡镇立项或出资主要创作经费的作品,以单位名义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文艺作品申报表;(作品发表、演出、展出、获奖的时间、主办单位、期刊号等信息尽量详细)
2、作品、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证书上主办单位未落款齐全的,需附主办承办单位征稿启事或举办比赛活动的通知;佐证材料复印件交由文联保存,原件审核后归还本人。
3、协会会员申报表由协会汇总初核后请填写《文艺作品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县文联。非本县会员申报材料由县文联汇总。
4、同一文艺门类,每人申报参评作品限1件,不同文艺门类可兼报。申报材料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作的作品,应共同按1件作品进行申报,不得分头申报。
四、申报要求
1、作品面世的时间认定。发表、出版作品以该作品获得发表、出版的报刊、书籍的出版日期和版权页标明的时间为准;播映的作品,以首播、首映的实际时间为准;获奖、入展(选)作品按证书标注时间为准。
2、凡逾期未报送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4、申报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7楼县文联。联系人:江琦军 联系电话:65092832。
5、其他事宜:评奖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作品申报、初评、终评、公示等几个阶段,为保证评奖工作公正、权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1、《文艺作品“秀水奖”申报表》
2、淳安文艺“秀水奖”评奖标准
淳安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3日
ZJEG_RSS.content.end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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